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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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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其先民主要是13世纪蒙古人3次西征后大批东迁的“回回”人,以及远在唐宋时期侨居中国东南沿海的穆斯林“蕃客”,在长期历史过程中通过通婚等多种因素,并吸收了汉、蒙古、维吾尔族等生活习俗,逐渐形成了回回民族。汉语为回族的共同语言,在日常交往及宗教活动中,回族保留了一些阿位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在边疆民族地区,回族人民还经常使用当地少数民族的语言。回族有小集中、大分散的居住特点。在内地,回族主要与汉族杂居;在边疆,回族主要与当地少数民族杂居;大都分布于水陆交通线上,因此经济文化较为发达 。回族人信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在回族的形成过程中曾起过重要作用。回族主要从事农业,有的兼营牧业、手工业。回族还擅经商,尤以经营饮食业突出。
回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散居全国、分布最广的民族。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回族人口数为9816802。主要聚居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甘肃、青海以及河南、河北、山东、云南等省分布也较多,有大小不等的聚居区。
约在唐高宗永徽二年(651)伊斯兰教正式传入中国,大批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商人陆续由海路来华,在广州、泉州、杭州、扬州及长安等城市定居。他们建筑了中国最早的一批礼拜寺,不少人娶妻生子,繁衍生息,世代定居,并辟建了穆斯林的墓地。当时,他们被称为蕃客或土生蕃客,至元代才被称为回回蕃客或南蕃回回,成为回回人的一部分。
“回回”一词最早在北宋沈括《梦溪笔谈》和南宋彭大雅《黑鞑事略》中出现,主要指葱岭东、西处于喀喇(哈拉)汗朝统治下的回纥(回鹘)人。回回和回纥、回鹘音近,应是后者的音转或俗写。其时,伊斯兰教已由喀什噶尔向东南传播到和田、叶尔羌、英吉沙尔等地。因此,回回原应包括有信仰伊斯兰教回纥(回鹘)人在内的含义。12世纪30年代,喀喇(哈拉)汗朝亡于西辽,其居民大部分仍是穆斯林。13世纪初叶蒙古西征,西辽破灭。葱岭东喀什噶尔等地信仰伊斯兰教的回纥(回鹘)人的后裔,同葱岭西的中亚及波斯;阿拉伯广大地区不同民族的穆斯林,大批被签发或自动迁徙到东方来。他们主要以驻军屯牧和以工匠、商人、学者、官吏、掌教等不同身份散布在中国的西北、中原及江南、云南等地区,被称为回回人,成为元代色目人中的重要部分。后来,他们也以回回自称,是形成回回民族的主要部分。
元代到明代前期,回回人中包含有信仰伊斯兰教的回纥(回鹘)人的后裔,他们同当时高昌及河西一带仍信仰佛教的畏兀儿人相区别,明中叶以后,维吾尔族普遍接受伊斯兰教信仰,而当维吾尔人迁到内地之后,自然地渐渐同化于回回之中。元、明以来,不少蒙古贵族及其士卒因接受伊斯兰教信仰而逐渐同化于回回之中。明代哈密地区的哈剌灰人,原是蒙古人,正德(1506~1521)以后由哈密迁到肃州,到万历年间已经“不食猪肉,与回回同俗”。另外,由于通婚的和政治的原因,以及接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的原因,回回中不断吸收了相当多的汉族成分。由于同样原因也有不少回回逐渐同化于汉族之中。回族与维吾尔、蒙古、汉等族有着源远流长的亲缘关系。另外,回回族中还吸收有中国犹太人成份。犹太人迁居我国开封等地的时间,一般认为在北宋徽宗年间(1101一1125)。元代称他们为“术忽回回”。由于他们信仰犹太教,不食猪肉,行割礼和每日礼拜等宗教习俗与回回有相似之处,加上举行宗教仪式时所缠头巾为青蓝色,因而也被称为“蓝帽回回”或“青回回”。在长期发展中,有的逐渐融合于回回当中,有的自称回回。
从元代到明代,各种不同的来源的回回逐渐形成为一个新的民族。伴随着民族的形成,具有本民族特点的回回文化扎根于华夏大地,成为华夏文化中的一个新类型。
回族人民具有反对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的光荣革命传统。历史上,回族人民曾多次参加反帝反封建斗争。如元末朱元璋领导的农民起义,明末的农民大起义。在太平天国革命期间,云南和西北回民联合当地各族人民发动的反清大起义和云南杜文秀领导的回民起义。1855年,新疆塔城回族矿工联合当地各族人民,掀起了反抗沙俄贸易官员的斗争,赶走了侵略者。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中,回族将领左宝贵率部援朝抗日,坚守平壤城,激战四昼夜,最后英勇殉职。五四运动中,一批回族爱国志士投入运动,马骏、郭隆真、刘清扬等成为运动的领导成员,并和周恩来等发起组织了早期马克思主义团体“觉悟社”,后来他们都成为中国共产党早期的优秀党员和领导人。在红军长征途中,不少回民踊跃参加红军,并在陕甘宁地区建立了回民骑兵师和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回民建立了数十支抗日武装,其中以冀中回民支队(马本斋任司令员,被誉为中华民族的抗日英雄)、渤海回民支队和陕甘宁回民骑兵团影响最大。解放战争时期,这些回民部队被编人中国人民解放军,为祖国的解放事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清末云南回民起义:清朝末年,太平天国运动横扫中国,在其影响下,回民起义的烽火也遍及大江南北。其中,道光年间的云南回民起义和同治年间的西北回民起义最为著名。咸丰六年(1856年)八月,著名回民起义领袖杜文秀,在云南蒙化举起了滇西回民起义的大旗,并在大理建立政权。坚持抗清16年,给清王朝在云南的反动统治以极其沉重的打击。同治年间,陕西、甘肃爆发了一次大规模的回民起义,史称西北回民起义。这次起义首先从陕西渭南、华县、大荔一带发起,迅速蔓延到关中,进而发展至宁夏、西宁、新疆。起义历时16年(1862—1877年)之久,席卷了现在陕、甘、宁、青、新整个西北地区,规模之大,影响之深,时间之久,在我国民族革命史上是空前的。
陕甘回民起义:1862至1873年(清同治元年至十二年)陕西、甘肃回民联合当地各族掀起的反清起义。太平天国起义、捻军起义和西南回苗彝各族起义,使清政府的统治陷入崩溃边缘,陕甘地区的厘金、捐输愈益加重,军政吏治极端腐朽,官府歧视、侮辱回民,回民中早已孕育着强烈的不满。1862年春,太平军、捻军联合入陕,正值华州(今华县)、渭南等处团练武装因回汉纠纷而到处焚掠回民村庄,为了民族生存,渭河两岸回民奋起自卫,同州(今大荔)、西安、凤翔三府回民奋起响应,很快形成了以赫明堂、马生彦、马振和、白彦虎等人为首领的十八大营,与清军及团练武装拼死搏斗,给敌人以重创。1864年,清将多隆阿以先抚后剿的欺骗手法击破渭河两岸坚固的回民堡寨,陕西回民军被迫携带妻小退往陕甘边境坚持自卫抗清。起义之初,陕西回民军与太平军、捻军有过直接联系。1866年秋,西捻军张宗禹部入陕,陕西回民联同甘肃回民武装及清军溃勇乘势东下,造成“捻回合势”的西北反清高潮。太平天国失败后,左宗棠率湘军入陕,采取先捻后回、先陕后甘的各个击破战略。西捻军在渭北平原遭镇压,陕西回民武装再度退往甘肃。
陕西回民自卫抗清的怒潮迅速波及甘肃各地,形成金积堡、河州(今临夏)等 回民抗清中心。
1862年秋,宁夏平远所(今属同心)回民马兆元为反抗官府勒索发动起义,汉民也主动参加。不久马兆元被回族上层诱杀,宁夏回民军攻占了宁夏府城(今银川市)和灵州城(今灵武),世居金积堡的伊斯兰教新教大阿訇马化龙被推举为抗清首领。1866年春,金积堡回民联同陕西回民粉碎了清军雷正绾、曹克忠部的进攻。同年年底,马化龙、马万选等回民领袖接受清朝宁夏将军穆图善的招抚,而清军却对缴械献城后的宁夏府城居民不分回汉大肆屠洗焚掠。1869年秋,清军刘松山等部奉左宗棠之命,凭借优势兵力和洋枪洋炮,以追剿陕回为名进逼金积堡。金积四百多堡寨回民逐堡逐寨地殊死搏斗,给清军以重创。由于粮援俱绝,马化龙亲赴清营投降。马化龙父子、亲属及起义者一千八百余人被杀。
1871年秋,左宗棠进驻安定(今定西),湘军数十营进逼河州,以马占鳌阿訇为首领的回民军沉着应战。在河州外围太子寺一带抢筑坚墙厚垒,配备数百名回族和东乡族、撒拉族的优秀射手轮番狙击,清军伤亡惨重,溃不成军,丢弃大量器械物资。马占鳌鉴于敌我力量悬殊,前途未卜,乃力排众议,乘胜求抚,换得左宗棠的信任。马占鳌、马悟真、马海晏等被编入清军马队。
1872年秋,以马桂源、马本源兄弟为首的青海回族、撒拉族武装与白彦虎、崔伟等陕西回民等在西宁以东大峡小峡一带并肩抗击清军的进攻。由于清军进攻循化,西宁回族士绅动摇求和,起义军腹背受敌,白彦虎北退大通又转向河西,马桂源兄弟退往循化,失败被杀。
回族猎户马文禄从1865年起领导肃州(今酒泉)回民坚持自卫抗清,牵制了河西的清军。1873年春,白彦虎由青海退到河西,曾与马文禄协同拒守,由于清军的 追击,白彦虎被迫出关,马文禄坚持到九月,援尽粮绝,被迫出降。左宗棠纵兵屠城,结束了甘肃地区最后一役。白彦虎退到新疆,曾与阿古柏建立联系,后在清军的追击下于1877年逃入俄国。
元代有“四等人”制,回回的地位一般高于汉族。回回中的贵族、官宦、学者及商人的活跃,对于元朝的开国和中西交通的开拓,以及军事、政治、经济诸方面都有很大影响,同时也为回回在全国各地的分布和在各项事业中的长期发展打下了根基。然而元朝回回人又是被征服者,在蒙古贵族劫持下辗转流徙,生活上不稳定,风俗习惯有时也不被尊重,为回回人形成对环境变迁的适应性以及抗争性的共同习理提供了主要条件。明代曾把回回称作“回夷”,说明回回已经作为一个民族共同体而存在。回回人与蒙古人的地位相似,“善加抚恤,密切防闲”,反映了明朝统治者对于各地陆续内附和归化的蒙古人和回回人的政治待遇。清代,在严酷的民族压迫政策刺激下,回族人的民族意识愈趋强烈,为了民族自尊和民族生存而进行着顽强的搏斗。
回族是在中国形成的民族,但它又不同于自古以来就居住在中国的那些土著民族。元代回回人活动之初就没有一个固定的地域,因此,一开始无地少地的现象在回回人中就很突出。明、清以来各地城乡回族中无业游民和流民之多,已是严重的社会问题。历史上,在地多人少的边疆地区的垦牧活动中和在西北、云南等地的农田水利建设中,回族、汉族人民一起都曾作出过贡献。在回族政治家赛典赤·赡思丁当政时期(1274—1289)就有屯田户16277户,屯田49658双。他们和汉族人民一起兴建了鄯阐(今昆明)地区水利灌溉系统工程。宁夏回、汉人民开凿了大清渠、惠农渠、七星渠、昌润渠等,并多次修整古老的秦渠、汉渠、唐保渠。使宁夏平原生产发展,为宁夏赢得“塞上江南”的美称。各地回族农户,多附带经营牧业或者运输业、手工业、小商业。回族工匠在制香、制药、制革、制药以及矿产的采冶上都较为著名。回族尤擅经商,元代回回商人遍布全国各地。从珠宝玉石业、运输业到牛羊屠宰和加工业,都是他们的传统行业。回回商人在内地同边疆地区的经济交流,以及在中国对外国的贸易往来等方面,都曾起过积极的作用。明、清时期的闭关自守政策,使蓬勃开展的中西交通事业受阻,对中国本身的发展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对于回族特别是从事海上陆上对外贸易的回族商人也是一次沉重的打击。
解放前,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回族人民在政治上没有地位,经济和文化发展缓慢。国民党政府歧视少数民族,不仅无视回回的风俗习惯,而且根本不承认回族的存在。回回族只能称回教徙,蒋介石操纵下的“国民大会”把回民称作“内地生活习惯特殊之国民”。回族内部的军阀、官僚和有宗教特权的教主,也加重对回民的剥削和奴役。
1949年前,回族处于封建地主经济发展阶段,有一定程度的资本主义经济因素。但发展水平极不平衡,不同地区有不同特点。农村回民大多无地、少地,或只占有山地、沙地、盐碱地、词滩地,农民破产和逃亡现象比较普遍。以河南省辉县为例,1948年在430户回族农民中就有赤贫、贫农和下中农414户,占总户数的93 9/5。广大回族贫苦农民缺吃少穿,生活极苦。云南省寻甸县一个自然村,70户回民竟有60多户每年缺3~6个月的粮食,不得不以土豆及野菜充饥。以农为主兼营商业、畜牧业或兼营运输、屠宰及制革、榨油等副业,是农村回族人民较为突出的特点。西北回族聚居地区封建占有关系更加严重,良田沃壤多为官僚、地主和教主所占有。国民党回族军阀马鸿逵、马步芳等统治下的宁夏、青海地区,沉重的军政费用都压在当地回、汉等农牧民头上。在西北众多的门宦、教派巧立名目盘剥役使回民,给回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种种不幸。
当时,回族经营的工商业多半同特有的生活习俗相联系,局限在饮食、鲜货及制革、皮货、香料、膏药、珠宝玉石等行业中。在北平、天津、上海、济南、开封等城市有回族工商业资本经营的面粉、纺织、制革、肥皂等公司和工厂。在西北、云南等地,回族商业资本有同印度、缅甸、蒙古等国的贸易交换活动,以及在中国边疆与内地之间用马帮、骆驼队进行商品运输的活动。工人阶级在回族中出现较早,以码头搬运工人、矿山采掘工人及黄河上的“筏工'人数较多。回族中更多的则是推车摆摊、提篮叫卖的小商贩,本小利微,受季节和行业的限制,生活很不稳定。
回族的文化教育事业发展缓慢。中国内地及云南的散居回民,接受新的思想较快,文化教育较西北的回族地区发达,在学术、文化和科学技术界有一批回族的教授、科学家、作家、工程师、画家、医生、戏剧家等等,并出现了一批由回族人士创办的中小学校和刊物。由于农村破产,工商凋敝,广大回族农民和城镇贫民的子女根本无力入学读书,加之一般学校里不设回民伙食,更加限制了回族青少年求学的机会。西北地区的回族军阀,只知搜刮民财,根本不管文化教育。原宁夏全省到1949年只有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2所,没有高等学校。在甘肃临夏等地,回民文化娱乐活动也受教主干涉,对回族妇女的束缚更为严重。回族聚居地区医疗卫生条件极差。缺医少药现象严重,有的阿訇甚至用“吹赌哇”(即用墨汁把经文写在碗里让患者冲服)等迷信方式给回民治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回族聚居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根据回族聚居程度的不同,于1958年10月25日建立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先后在甘肃省成立了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以及几个回族自治县和一些民族乡。在各级自治机关回族干部占了相应的比例。在党的民族政策光辉照耀下,对回族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回族聚居区社会经济各项事业的发展都给予了照顾和优惠。散居回民同样获得当家做主的平等权利。在历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都有一定数量的回族代表。到1980年全国回族干部已有12万6千多人。回民的风俗习惯受到尊重,回民较多的城镇都设有回民饭馆和回民食品供应网点。在回族职工、学生较多的单位,一般都设立回民食堂,未设回民食堂的则发给回民伙食补贴。每逢回民三大节日(圣纪、开斋节、古尔邦节),各地在物资供应上和庆祝活动都给予照顾。回民的土葬习俗受到尊重,各地多设有回民殡葬服务处,并拨出荒地、山地作为回民公墓。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在回族中得到了全面贯彻。
经过民族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包括废除伊斯兰教中的封建特权和压迫剥削制度,回族人民的经济生活发生了根本变化。各回族自治地方的工业建设发展很快。宁夏回族自治区已建立煤炭、电力、机械、冶金、化工、轻工、石油、电子等现代工业,工业总产值已由1949年的1200多万元增加到1978年10亿多元。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工农业生产又有新的发展。1983年工业总产值比1978年增长12%。其中原料加工业增长18.9%。199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工农业总产值达89.44亿元。是1952年的19倍多。农村回民的生产不断发展,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临夏回族自治州等地,随着青铜峡、刘家峡等大型水利枢纽工程和一批水库、渠道的兴建,农田灌溉面积增加很多。为改善回民聚居的六盘山地区水源奇缺、十年九旱的状况,国家引黄河水逐级提升,浇灌千里旱塬。使六盘山回汉人民的生产生活得到了根本改善。
回族人民在文化、科学技术方面的成就很大,对祖国的文化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元代,回回不仅带来了西亚的天文学、医学、建筑学、音乐等方面的科学文化成就,而且在学习和传播汉族科学文化技术方面也十分突出。中国的重大发明如造纸术、指南针、火药等都是经回回商人的介绍传播到欧洲大陆的。回族天文学家扎马鲁丁于至元四年(1267年)向元世祖忽必烈撰进《万年历》,颁行全国,并在北京建立观象台,制造浑天仪、叙纬仪、平伟仪、地球仪、方位仪、天球仪和观象仪等七种天文仪器,在中国天文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明代在钦天监里仍设有“回回历”专科。回回人亦黑迭儿丁是元代著名的建筑学家,他是元大都(北京)宫殿和宫城的设计者和工程组织者,为以后北京故宫以及整个北京的城市建筑发展奠定了基础。
回回医学也相当著名。回回医术在外科和药物使用上都有显著疗效。其医药也有自己的体系,回回医学家收集改订名医药方,著有《瑞竹堂经验方》5卷,“以惠斯世”,流传至今。
明代回族航海家郑和,7次率领庞大的船队远航,先后到过亚非37个国家和地区。促进了中国与亚非各国的经济、文化交流,是世界航海史上的壮举。比哥伦布的远航早半个世纪。航行中绘制的《郑和航海图》,是早期海洋地理学的珍贵地图。
在文学、哲学、音乐、书画方面,回族也有许多创造。元代著名回回诗人、词人,著有《雁门集》、《萨文锡逸诗》、《西湖十景词》等诗、词集,在当时十分有名。元代学者赡思不仅通经学、文史,还钻研天文、地理、水利、算学等,被当时称为百科式的学者。李贽是明代著名的回族大哲学家、思想家。他在哲学上认为世间都是实在的,宇宙以物质性的阴阳二气为基础·经过无数变化,生出万物来,具有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在社会伦理道德上,他公开向封建伦理挑战,批评男尊女卑思想,反对道家宣扬的“伪道统”。在文学上还提出“童心说”理论,主张创作抒发己见,反对复古摹拟。李贽是中国思想史上的一代大家。
回族男子头带的回回帽
小白帽的式样,大部分是圆形平顶,但由于地区和教派不同,有的回族也戴五角帽、六角帽或八角帽,有的还在小白帽正中绣上阿拉伯文字样。回回帽的颜色以白色为主,但到了冬天,为了适应天气的变化,有的回族老人就戴上用毛线织成的棕色或黑色无沿帽,年轻人外戴棉帽或皮帽,底下戴小白帽,并故意将白边露在外面,以表示自己是回族。回回帽也有用黑色或红色的平绒做的。在参加宗教活动时,有些回族还头缠 “太丝达尔”(用白色或黄色丝织品制作的长布条,男性在参加重大宗教活动时要将它一圈一圈缠绕在头上),这是参加宗教活动专用的,平时不缠。
回族男子的衣服,最常见的是用白布做的双襟软扣衬衫(回族称为“汗褂”),天凉时套一个青坎肩,裤子为深色或白色的大裆裤。到了冬天,西北、东北等地的回族,喜欢穿二毛皮的长、短大衣,有些在家闲居的老人,常穿套裤(无腰部,只有长及膝盖以上的两条棉裤腿),耳朵上戴一对绣花青耳套,也常穿棉坎肩。
回族还有宗教场合专用的服装,如到清真寺做礼拜时穿的“衷白”。“衷白”类似阿拉伯的长袍,直领,胸前开扣,颜色多为黑、白两种。在清真寺念经的满拉(波斯语,意为学生)毕业时,要举行隆重的“穿衣”仪式,他们穿一件绿色的长袍,头缠“太丝达尔”,以示取得了当阿訇的资格。
回族男子服饰最显著的特点,就是白,从头上戴的小白帽,到身上穿的白衬衣,甚至白布裤子,无不以白色为佳。之所以崇尚白色,与伊斯兰教的影响是分不开的。伊斯兰教圣人穆罕默德生前就喜爱白色衣服,他曾多次说过:“你们宜常穿白衣,因为白衣最洁最美。”另外,因为一天要做五次礼拜,要经常保持衣服的清洁,而白色的衣饰最能把污秽显示出来,以便随时洗涤,保证做礼拜时身体和穿戴必须洁净的规定。
美丽的回族姑娘
回族妇女戴盖头,主要源于《古兰经》的规定。在阿拉伯国家,穆斯林妇女们或用长袍遮身,或用面罩遮面。而在我国回族妇女中,长袍和面罩是不存在的,取而代之的就是具有回族特点的盖头。
此外,西北回族妇女普遍戴盖头,也与西北地区风沙大的自然条件有关。现在的中青年妇女和姑娘们,还把盖头作为一种装饰,她们穿上时装,足蹬高跟鞋,再戴上碧绿的盖头,确实显得清俊秀丽,别具风情。也有些妇女现在不戴盖头了,而喜欢戴白色的护士帽或一种专用纱巾。
回族妇女传统服装,一般都是大襟衣服和长及膝盖的袍子,中老年妇女喜欢暗色,姑娘们则穿红着绿,并在衣袖和裤边绣上不同色调的花边,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在过去,回族妇女的鞋都是自己做的,有布鞋和绣花鞋两种。回族女子从小就要扎耳朵眼,佩戴耳环、手镯也为广大回族妇女所喜爱。现在,城市里回族青年妇女的打扮已与汉族妇女相差无几,而在农村基本上还保持着传统的服饰。
航海家郑和画像
诗人萨都剌画像
思想家李贽模拟像
清官海瑞画像
抗日英雄马本斋雕塑
革命家杨静仁
另外:
马骏、刘清扬,为五四运动时期的革命家.。
“耍场”“踏脚”源于武术:回族素有武术健身的习俗,男子表演“耍场”“踏脚”的舞蹈动作带有拳术的特点。“耍场”流传于新疆昌吉,是喜庆节日中在庭院里表演的舞蹈,舞者4人,在2名伴唱者即兴编唱的喜庆歌声中,或平步前进,或提腿转身,舒展大方。“踏脚”流传于宁夏泾源,多借月光在宽敞的场地上进行,老幼皆可。舞者用脚的内外侧和腿部“裹”“打”对方,只踏不踢,不准用手,双手只协调身体平衡。舞蹈动作有平踏、跳踏、骗腿、转身等,充满欢乐并起健身作用。
“汤瓶舞”“口弦舞”源于宗教习俗:“汤瓶舞”流传于宁夏回族聚居区。由男子表演,舞者持白毛巾为道具,表现伊斯兰教礼拜前用“汤瓶”(壶)盛水净身,作“大净”或“小净”的习俗,舞蹈中还常出现模拟“汤瓶”的形象,故有此名。舞蹈动作有“擦身”“搓背”以及挥舞毛巾互相抽打、嘻戏等。“口弦舞”也叫“坐舞”,是宁夏回族妇女们跪坐地上拨奏口弦表演的舞蹈。舞者随着口弦奏出的优美旋律,或轻摇身躯,或缓缓起立而舞,表达不同的心境。
“沐浴舞”为创造性的形式:1950年代初,广西桂林一回族小学教师,把“小净”过程编成《沐浴舞》,在当地阿訇的赞许和协助下排练演出,演出中“并辅以伴唱赞圣的诵经调音乐”。此舞虽有肃穆的宗教色彩,但同时流露出恬静的生活气息,并模仿“汤瓶”的造型。以后逐渐发展成为流行一时的广西回族民间舞。
“花儿与少年”流传于青、 甘、 宁、新等地回族聚居区。回族擅长山歌,把这种山村的生活小调、男女间即兴对唱称“花儿”(河湟地区称“少年”)。1950年代后,一些回族群众在唱“花儿”时常作些简单的舞蹈动作,并吸收汉族民间舞蹈的折扇为道具,逐渐发展成为一种自娱性的歌舞。据说,持折扇的表演最早由8名回族单身男子在民间社火中表演,称之为“八大光棍”。《花儿与少年》经专业舞蹈工作者改编后,成为融合回、汉文化的新型回族歌舞,深受欢迎。
在与汉族杂居地区,回族也跳汉族民间舞蹈,如辽宁沈阳的“小鼓高跷”四川松潘的“回族花鼓”等。
“宴席曲”源于喜庆活动:是喜庆宴席间演唱的一类民间歌曲。后来随民间艺人的即兴表演,一些曲目逐渐发展成为回、撒拉、东乡、保安等民族的民间歌舞,并以“宴席曲”作为这种形式的名称,在青海、甘肃、宁夏、新疆等地区广泛流传。“宴席曲”表演者多为男子,其形式以歌为主,行腔自如,曲调流畅,歌词内容广泛,有叙事歌、祝愿歌、颂赞词以及即兴编唱。舞蹈一般不表现歌词内容,只用以烘托气氛,各民族的表演形式略有区别,并有地区的特色。
宁夏中部地区回族的“宴席曲”,其表演形式是从甘肃传人的,或席间即兴演唱,或离席起舞,近年,女子也参加表演;青海化隆、民和、门源等回族地区的“宴席曲”,舞者为二人,在群众伴唱的歌声中表演,每段舞蹈以歌曲定名。并有相应的舞蹈动作。如《绿鹦哥》中,有描绘鹦鹉的唱词和飞翔的动作;青、甘一带的回、东乡、撒拉、保安族的“宴席曲”中,常有歌舞能手们表演,舞者分站两排,舞随歌起,缓步轻舞,擦肩而过。表演中,手多半握拳,左手插腰,右手翘起拇指上下翻动,或蹲、或起,或转身摇头而舞。高潮时,头部大幅度地左右摆动,满洒自得。其动作还有一定规范和具体名称,如“雁落平沙”“鹞子翻身”“凤凰点头”等。
新疆昌吉地区回族的“宴席曲”中,根据曲调和表演特点又有《八字大开头》《落莲花》《绿鹦哥》等名目。《八字大开头》是男子双人对舞的形式。由于是喜庆活动演唱“宴席曲”的开头节目,舞者又以“八字步”进场,所以有此舞名,舞蹈中,两人常擦肩而过,当互相照面时,就摇头、动肩、挤眉、弄眼,作出许多滑稽、诙谐的动作,以活跃气氛。《落莲花》也叫《莲花落》,据说是受汉族曲艺“莲花落”的影响形成。舞者徒手或持彩帕,或两手各持“瓦子”(两片竹板)表演,一般是2人或4人的对舞形式。每段表演的最后一句唱词中,演员对面徐缓下蹲,两手从胸前,经头部上方分向两侧,抖手而下,犹如一朵朵莲花飘落。当地“宴席曲”还常用笛子、板胡、四胡、瓦子等乐器伴奏。
随着社会和人们观念的改变,回族民间舞蹈在不断的发展,并对“宴席曲”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近年舞台上出演有《宴席曲》《马五哥与尕豆妹》等舞蹈和小舞剧。
回族主要分布在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国最早的回民是公元七世纪时阿拉伯人和波斯人来华经商者的后裔。 回族人以汉语作为本民族的语言,并保留了一些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使用汉文。
回族民歌中特点鲜明的回族花儿,是西北一带回族群众喜唱的一种山歌,主要在甘肃、宁夏和青海一带广为流传。花儿分为临夏花儿(旧称河州花儿)和洮泯花儿两大系统。回族人民主要唱临夏花儿。四句一首是临夏花儿的基本形式,每句七字到十字之间,很讲究节奏和谐,顿数一致。押韵方法多种多样,常见的是一韵到底或隔句押韵。多衬字或衬句。花儿多吟唱爱情,也表现劳动人民痛苦生活和不幸遭遇。
宴席曲是西北地区回族人民专门在婚礼及其他喜庆集会上演唱的另一种民歌。宴席曲是流行于西北甘、青、宁、新回民地区的民间传统演唱艺术。宴席曲是单一的清唱,并伴有简单的舞蹈动作,其曲调婉转柔和,内容十分丰富。一般把宴席曲分为五类:叙事曲(多为两句和四句式,以爱情故事和历史故事为主)、说唱曲(民间说唱形式,说文分起头、正文、结尾,句子长短不齐,语言生动,内容广泛)、酒曲、散曲和五更曲。宴席曲演唱形式有独唱、对唱、和唱、随唱、问答、独唱加和唱、对唱加和唱等。宴席曲舞蹈基本上是2人或4人对歌对舞,旁人伴唱或众和形式。宴席曲均由男子参加,妇女不能参加。
“花儿”又称“少年”,是一种高腔山歌。在“花儿”对唱中,男方称女方为“花儿”,女方称男方为“少年”,这种对人的昵称逐渐成为回族山歌的名称,亦统称为“花儿”。“花儿”约产生于明代,有关它的起源众说纷纭。有人说它是在蒙藏民歌影响下形成的一种特殊的民歌;有人认为它是从外地迁来的回族人民的思乡曲演化而成;也有人认为是明初从南京迁往洮州地区的移民常以花卉为比兴的一种民歌。总之,“花儿”自近代以来成为回族人民传唱的一种主要艺术形式。“花儿”按传唱地区划分,又分为“青海花儿”、“河州花儿”和“宁夏花儿”,其源泉则源于河州(今甘肃临夏)。
“花儿”曲调丰富,文词朴实、生动。其基本样式是每首4句或6句,也有个别为5句或6句的。唱词大多采用比兴方式,每首开头两句与下文内容无关联,以地理典故、历史典故、眼前事物作比兴,后两句为本题。演唱比较自由,以独唱为主。曲调悠扬、辽阔、高亢、奔放。曲子很丰富,现已整理出曲谱达100多种,在群众中广为流传的有40多种,如《白牡丹令》、《河州令》、《尕马儿令》、《脚户令》、《大眼睛令》、《水红花令》等。花儿的唱法很多。有以自哼自唱为主的轻声唱法;有以真声为主并通过胸腔和口腔共鸣的苍音唱法;有以男声提高八度音的假声来与女声对唱的尖声唱法;有将尖音和苍音结合,将真声和假声融为一体的尖苍音唱法。
在回族聚居的临夏地区,几百年以来,每年在固定的时间,人们都要聚集于山青水秀、风景秀丽的山间举行传统的“花儿”会。每年农历6月初1至初6的莲花山“花儿”会和农历4月28日的松鸣岩“花儿”会久负盛名。每逢花儿的歌咏集会,参加者达数千,甚至几万人。人们在野外搭起帐蓬,燃起篝火,通宵达旦,歌声不绝。
回族有两大节日即开斋节和古尔邦节,来源伊斯兰教。斋戒为穆斯林“五功”之一。开斋节即是斋戒期满的日子。一般在回历的第九个月举行斋戒、斋戒期满,十月一日为开斋节。古尔邦节在开斋节后的第70天,回历的十二月十日举行。因为十二月十日是教徙赴麦加朝觐的最后一天,大家宰杀牛羊庆祝,聚餐联欢。
还有,阿述拉节——西北部回族节日,即时要选用当地的五谷杂粮,掺上牛羊杂碎煮熟食用,节日期间宴请客人必备手抓羊肉,其次是用鸡肉做成的各种菜肴
在饮食上,回族人普遍吃牛、羊、驼等反刍类偶蹄食草动物,不吃马、驴、骡、猪、狗肉,不吃动物血液和自死动物。尤其禁食猪肉。回族很讲究饮食卫生,注意淋浴和洗涤。走进农村回族清洁整齐的屋内,往往可看见门后房梁上吊着一个水罐,下面有通下水道的浅坑,这里是人们经常沐浴大净的地方。平时洗脸、洗手,则用汤瓶,而不用脸盆。汤瓶又名洗壶,它最早从阿拉伯传入,现在城里的回族饭馆,也常挂着一块绘有“汤瓶”的清真木牌,有的还在汤帆”F加添“虎图白”棍或阿文的“清真言”,以示这是地道的伊斯兰文化。
回族分布较广,食俗也不完全一致。如:宁夏回族偏爱面食,喜食面条、面片,还喜食调合饭。甘肃、青海的回族则以小麦、玉米、青稞、马铃薯为日常主食。油香、馓子是各地回族喜爱的特殊食品,是节日馈赠亲友不可少的。民间特色食品有酿皮、拉面、大卤面、肉炒面、豆腐脑、牛头杂碎、臊子面等。多数人家常年备有发酵面,供随时使用。城市的回族一年四季早餐习惯饮用奶茶。 肉食以牛、羊肉为主,有的也食用骆驼肉,食用各种有鳞鱼类,如北方产的青鱼、鲢鱼、鳇鱼等。鸽子在甘肃地区的回族中被认为是圣鸟,可以饲养,但不轻易食用。如有危重病人,征得伊玛目(宗教职业者)同意,可作补品食用。
回族长于以煎、炒、烩、炸、爆、烤等各种烹调技法,风味迥异的清真菜肴中,既有用发菜、枸杞、牛羊蹄筋、鸡鸭海鲜等为主要原料,作工精细考究,色香味俱佳的名贵品种,也有独具特色的家常菜和小吃。西北地区的回族民间还喜食腌菜。
回族饮料较讲究,凡是不流的水、不洁净的水均不饮用。忌讳在人饮水源旁洗澡、洗衣服、倒污水。回族也喜饮茶和用茶待客,西北地区回族的盖碗茶很有名。宁夏回族还饮用八宝茶罐罐茶也很有特色。
回族的典型食品主要有:清真万盛马糕点、羊筋菜、金凤扒鸡、翁子汤圆和绿豆皮等。青海省西宁市,回族著名的万盛马糕点影响很大。河北石家庄的金凤扒鸡、保定的马家卤鸡和白运章包子,辽宁沈阳市的马家烧麦,义县的伊斯兰烧饼,陕西的牛羊肉泡馍,湖南常德市的翁子汤圆、绿豆皮、牛肉米粉在当地都很有名气。盛行于宁夏南部的清真筵席菜五罗四海、九魁十三花、十五月儿圆等套菜驰名全国。“五罗”是指五种炒菜同时上齐,“四海”是指四种带汤汁的菜肴一次上桌。“九魁”、“十三花”、“十五月儿圆”分别是九碗、十三碗、十五碗菜的谥美之词。
历史上,回族人从出生时开始,就要请阿訇起回回名字,结婚时请阿訇证婚,死亡后请阿訇主持殡葬,各方面均受伊斯兰教的影响。特别在饮食习惯上,回民忌吃猪肉,不吃一切动物的血和自死之动物,等等。这原是《古兰经》的规定,千百年来已经逐渐变成了回族的风俗习惯。由于历代统治阶级实行反动的民族同化政策,对回民风俗习惯横加干涉,甚至借以挑拨民族关系,制造民族纠纷,而广大回族人民则愈加维护这些风俗习惯,同反动的民族同化政策相对抗。在这种斗争中,伊斯兰教曾起到回族人民加强团结、反对民族压迫的作用。
回族除受伊斯兰文化的影响外,由于回汉杂居和使用汉语,还日益受到中国传统文化的强烈影响。明代回族人的衣着已逐渐与汉人相同,使用了汉族的姓和名。明代晚期,回族人已经“士农工商通与汉人相同”,但是,在共同心理状态、经济生活、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等方面,回族仍表现出自己的特点,被认为“同类则相遇亲厚”、“自守其国俗,终不肯变”。
随着回族军士的到处镇戍屯牧,工商业者的贸易往来,官吏学者的宦游,宗教人士的传教活动以及反压迫斗争后的流动迁徙,回族人逐渐形成了小集中、大分散,愈来愈分散的居住特点。在全国,回族主要与汉族杂居。在边疆,回族与当地民族杂居;在内地,回民多分布在沿水路和陆路交通线上;在农村,回民往往自成村落;在城镇,则多聚居关厢或若干条街巷。在室内正屋中,喜贴山水花卉画。但因为伊斯兰教反对任何偶像崇拜,故不挂人物像和动物图片,凡有眼睛的图像不能张贴。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禁忌不那么严格了。为了宗教活动和生活习俗上的便利,回民习惯在住地修建“礼拜寺”,明末清初则统称清真寺,多围寺而居。
结婚筵席一般都要8—12道菜,忌讳单数,象征新婚夫妇永远成双成对。甘肃地区的新婚夫妇生头胎,男方要携带礼物去女方父母家及至亲家报信,10天内岳母要携红糖、米等营养品和小孩穿的衣物来看“小月子”。男方家要设宴款待来客。
丧葬食俗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区别。有的地方办丧事三天不动烟火,由附近的亲戚邻居送食,禁止请客,三天后方进行纪念活动。
回族人忌食猪肉、狗肉、马肉、驴肉和骡肉,不吃未经信仰伊斯兰教者宰杀的和自死的畜禽肉,不吃动物的血等;忌讳别人在自己家里吸烟、喝酒;禁用食物开玩笑,也不能用禁食的东西作比喻,如不得形容辣椒的颜色像血一样红等;禁止在人前袒胸露臂;凡供人饮用的水井、泉眼,一律不许牲畜饮水,也不许任何人在附近洗脸、或洗衣服。取水前一定要洗手,盛水容器中的剩水不能倒回井里。回族的日常饮食很注意卫生,凡有条件的地方,饭前、饭后都要用流动的水洗手,多数回族不抽烟,不饮酒,就餐时,长辈要坐正席,晚辈不能同长辈同坐在炕上,须坐在炕沿或地上的凳子上。另外,舀水、舀饭均不得往外舀。
赶木球:回族体育活动。先在场地上挖坑。坑数比人数少一,坑的标准是直径20厘米,深20厘米。用一20厘米长的短木棒当木球。比赛时,参加人数不限,每人手拿一米长的木棒,站在坑前,另一无坑人则用木棒赶球,尽力将球赶入坑内,站在坑边的人要用木棒阻拦,不让木球击进自己守护的坑内,一但木球被击入坑内,所有守坑的人要轮换坑位,这时赶木球的人乘机占坑,未抢到坑的人就变为赶木球的人。以赶木球次数多的人为负。
掼牛:掼牛是回族的传统体育项目之一。比赛时将一头公牛牵进场来,斗牛者用技风逗挑公牛,用鞭子抽打,使他发怒。发怒的黄牛瞪着发红的眼睛,怒不可遏地向人冲来,斗牛者挺身而上,顺势抓住牛的角。和牛一来一往地格斗,使牛消耗体力,然后通过爆发力和技巧,把牛摔倒。
爬木城:回族体育活动。以粗木杆制成一长4米、高3米的木框,中以横木数根相间,如梯墙状,固定竖在地上,称“木城”。参加者在规定距离外快速奔向木城,以先攀登到顶者为胜。
木球:回族传统体育项目。由清朝民间盛行的打卯球(即木卯钉)发展而来,后流行于回族群众中。形成了受青少年喜爱的体育运动。比赛场地和蓝球场地一样大,两端各有一宽100厘米,高80厘米的门。每场由甲乙两队参加,各队五名队员,其中一名守门员,另外4名运动员手里各拿一块60厘米长,上宽3厘米,下宽10厘米,厚2厘米的木板,运动员通过运球、传球等技术,避开对方的防守,用木板击球人门,球入门得分,以球入门多少分胜负。若得分相等,以点球形式决出胜负。全场比赛40分钟,分上、下两半场,中间休息五分钟。规则是双方队员击球时,击球板不得过膝,过膝则违例。如一队员用手和脚触击球或推、抱、拉、踢对方队员均为犯规,罚任意球。比赛中守门员在球区违例、防守队员两脚进入球门区、任何队员严重犯规,由对方在距球门5米处罚点球。
掷子:也叫“扔石锁”、“举石锁”。回族民间传统体育活动。掷子是用青石打制成古铜锁形状的石器。以后由石质改为铸铁。演练掷子的动作有扔高、砍高、扔荷叶、接高、接荷叶,其名称为;支梁、扇梁子、砍跟斗、撤荷叶、嘴巴荷叶等。近年来又发展了一些新的动作。这项活动可锻炼身体的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