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正在编辑百科词条:
《瑷珲条约》
每隔数分钟您的编辑结果将被自动保存
文字样式 正文 小标题 引文 名言或诗词 标记、关注或强调
《瑷珲条约》的相关地图19世纪40年代末开始,沙俄多次派兵入侵黑龙江上中游北岸和下游两岸。咸丰八年四月(1858年5月),乘英法联军进犯天津、威胁北京之际,俄国东西伯利亚总督H.H.穆拉维约夫率领兵船驶至瑷珲(今黑龙江爱辉),向清朝黑龙江将军奕山提出俄方拟定的条约草案,宣称以黑龙江为边界。双方交涉时,俄国兵船以武力相威胁。四月十六日(5月28日),奕山被迫与穆拉维约夫签订《瑷珲条约》。该约共三款。主要内容为:黑龙江以北、外兴安岭以南60多万平方千米的中国领土划归俄国,仅在瑷珲对岸精奇哩江(今俄罗斯结雅河)以南的一小块地区(后称江东六十四屯)仍保留中国方面的永久居住和管辖权;乌苏哩江(今乌苏里江)以东的中国领土划为中俄“共管”;原属中国内河的黑龙江和乌苏哩江,此后亦准俄国行船,别国不得航行。该约使中国领土完整与主权蒙受重大损害。清政府没有批准《瑷珲条约》,并对奕山等人予以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