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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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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一、兹设联合国之主要机关如下:大会、安全理事会、经济暨社会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及秘书处。
二、联合国得依本宪章设立认为必需之辅助机关。
第八条
联合国对于男女均得在其主要及辅助机关在平等条件之下,充任任何职务,不得加以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