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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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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日:12月1日(1918年)
国庆日:6月17日(1944年)
国旗:呈长方形,长与宽之比为25∶18。旗地为蓝色,红、白两色的十字将旗面分成四块:两个相等的蓝色正方形,两个相等的蓝色长方形。蓝色代表大海,白色代表白雪。蓝、白两色为冰岛的国色,体现冰岛的自然环境特点,即在蓝色的天空和海洋中,浮出“ 冰的陆地”——冰岛。冰岛自1262年起为挪威属地,14世纪同受丹麦统治,所以国旗上的十字图案源自丹麦国旗图案,表示出冰岛历史上与挪威、丹麦的关系。
国徽:中心图案为绘有国旗图案的盾徽。盾徽上端有一只红舌金爪的白隼和一只白齿红舌金爪的龙,左侧是一头黑牛,右侧站着一位身披斗篷的白衣老人。隼、龙、牛和老人都是传说中的守护神。盾徽下端的石块代表冰岛多岩石的漫长海岸。
国歌:《千年颂》
国鸟:白隼
国家政要:总统奥拉维尔·格里姆松(Olafur R. Grimsson) ,2004年6月,再次蝉联冰岛总统 。
人口:27.6万人(2002年)。绝大多数为冰岛人,属日耳曼族。官方语言为冰岛语,英语为通用语言。近90%的人信奉基督教路德教派。
首都:雷克雅未克(Reykjavik),人口112268人(2001年12月),年平均气温4.3℃。全国近三分之一的人生活在雷克雅未克。
行政区划:全国分为23个省、21个自治市和203个教区。
【宪法】1944年6月17日颁布,后经多次修订。宪法规定,冰岛实行共和制。议会和总统共同执掌立法权,法院执掌司法权,总统和政府共同拥有行政权。总统通过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议会】议会原分上下两院,1991年10月合并为一院。共有议员63名,任期四年。本届议会于2003年5月10日选举产生,由5个政党的议员组成,其中独立党23席,社会民主联盟19席,进步党11席,绿党5席,自由党5席。议长索韦格·G·彼得斯多蒂尔(Solveig G. PETURSDOTTIR,独立党,女,2005年9月接任)。
【政党】(1)独立党(Independence Party):执政党。1929年成立。冰第一大党,约有党员1万人,主席盖尔·希尔马·哈尔德(Geir H.HAARDE)。主张保持现有安全防务政策;在冰岛获准保留对渔业资源和其他自然资源的控制权之前,不拟加入欧盟;重视环保;主张国有企业私有化。(2)进步党(Progressive Party):执政党。1916年成立。约有党员6000人。现任主席约恩·西古德松。主张加强与欧盟的联系,经济私有化,提高社会福利。(3)社会民主联盟(Social Democratic Alliance):最大在野党。主席英吉比约格·索尔荣·吉斯拉多蒂尔(Ingibjorg Solrun GISLADOTTIR,女)。提倡加强社会福利制度,主张加入欧盟。(4)左翼绿党(Left Green Movement):简称绿党。1999年2月成立。现任主席斯腾格里姆·西格夫松(Steingrimur Sigfusson)。主张冰岛退出北约,美军撤离冰岛,奉行独立的外交政策;重视环保;主张保护低收入者利益。(5)自由党(Liberal Party):1998年11月成立。主席古德约恩·克里斯蒂安松(Gudjon A. KRISTJANSSON)。主张冰岛继续留在北约,废止现行渔业配额制度和渔业配额交易。反对冰加入欧盟和竞选联合国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
外国公民本人或其监护人可以向司法部长递交入籍申请,司法部长依据移民机构和申请人所在地警察局的意见,在申请人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授予其冰岛国籍。
居住申请人应在冰岛定居7年,北欧国家居民居住年限为4年;冰岛公民配偶或与冰岛公民的婚姻关系得到承认者申请冰岛国籍,若该冰岛公民获得冰岛国籍超过5年,则当事人需从建立婚姻关系之时起在冰居住3年以上;与冰岛公民建立同居关系并在官方机构登记者申请冰岛国籍,若该冰岛公民获得冰岛国籍超过5年,则申请人需从建立同居关系之时起在冰居住5年,且同居双方均须为未婚;父母之一为冰岛公民者申请冰岛国籍,如其父/母获得冰岛国籍超过5年,则申请人需在冰居住2年;原籍为冰岛的其他国家公民申请冰岛国籍需在冰居住1年;符合1951年7月28日《难民公约》条款的避难者申请冰岛国籍,需在冰居住5年;
上述条件均建立在在冰定居和连续居住基础之上。满足下列条件者可不在此列:由于短期工作或亲属患病等不可避免的原因中断在冰居住不超过l年者;由于海外学习中断在冰居住不超过3年者。但申请人在冰定居和连续居住时间不得低于上述条款所设最低期限。
其他要求应有两名值得信赖的人证明,申请人具备工作能力且在其居住地区享有良好声誉;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中须阐明,申请人在冰应具备自立能力且在申请前两年未曾接受当地政府的资助;申请人不得有刑事拘留或监禁记录,也不得在任何司法系统正在调查的案件中被怀疑或指控有犯罪行为。在冰岛出生的儿童,如其在出生时不自动获得其他国籍,在递交入籍申请前没有获得其他国籍或入籍的权利,且其在冰定居并居住3年以上,则司法部长可为其颁发冰岛国籍。
经济
渔业是经济支柱,工业以渔产品加工和炼铝等高能耗工业为主。外贸依存度大。渔业、水利和地热资源丰富,其他自然资源匮乏,石油等产品需要进口。可开发的年水力发电量为640亿度,地热能年发电量可达72亿度。工业基础薄弱,除渔产品加工和针织等轻工业外,工业以炼铝等高能耗工业为主。
渔业是冰岛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主要鱼种有毛鳞鱼、鳕鱼和青鱼,绝大部分渔
货币
军事
根据宪法,冰岛不设立军队。149年加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1951年同美国签订防务协定,由美国负责其防务。美在冰设有空军基地和驻军,并配有战斗机、猎潜飞机和雷达站等军事装备和设施。冰岛有一支海洋巡逻队,备有巡逻艇和一些小型飞机,负责渔区保护和海上救护工作。
新闻出版
全国性报纸有《晨报》、《日报》、《每日时报》。有国家广播电台和电视台各1家,其中国家广播电台有5套节目播出,私人电视台2家,另有数家私人广播电台。
外交
保持与美国等西方国家伙伴关系外,注意加强与亚洲等其他地区国家的关系,并通过联合国积极参与国际事务。
【与中国关系】1971年12月8日,冰岛与中国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1996年,两国政府签署了中冰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这是冰岛与欧洲及北美以外的第一个国家签署避免双重征税协定。2002年6月,国家主席江泽民对冰岛进行国事访问。2005年5月,冰岛总统格里姆松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
【与北约的关系】 视北约为其外交和安全政策的基础。认为北约是冷战后唯一有能力制止战争的力量,对维护欧洲和平与稳定起着关键作用。认为在新形势下,冰需更多地依靠北约的集体防务安排。主张北约根据新形势作渐进式的调整,且避免削弱盟国间的防务合作。支持北约东扩、建立快反部队。主张北约继续加强在缔造和平及维和领域的新角色。积极推动波罗的海三国和斯洛文尼亚等中东欧国家加入北约。积极参与北约事务和维和行动。成立危机反应机构,派出维和人员管理科索沃普里什蒂纳机场和阿富汗喀布尔机场。承诺到2006年将所摊北约费用增至5亿冰岛克朗(约840万美元)。
【与美国的关系】 冰美关系在冰外交和安全政策中占主导地位。美是冰第四大出口市场和第一大进口来源国。两国1951年签订防务协议,由美代表北约负责冰防务。美在距冰首都50公里处的凯夫拉维克设有空军基地,有驻军2100余人。2006年9月30日,美撤消驻冰军事基地以及将协议区域内土地和设施归还冰岛,美在冰的永久性军事存在终止。10月11日,冰美签署新防务协议,美承诺继续遵守冰美1951年签署的防务协议,在有需要的情况下履行对冰防务义务。
【与欧洲和欧盟的关系】 欧盟是冰最大的贸易伙伴。1994年加入欧洲经济区,2001年成为申根协定成员国。但由于担心欧盟共同渔业、农业政策损害自身利益以及不认同欧盟的管理方式,迄未加入欧盟。近年国内入盟呼声渐高,政府立场有所松动,表示可考虑加入扩大后的欧盟,个别政党决定就入盟问题展开党内讨论。
重视加强与欧盟在经济、外交和安全领域的磋商与合作。在多数重大问题上与欧盟保持一致。认为自身安全和经济利益同欧洲大陆紧密相联。与欧盟和美国的关系共同构成对外关系的两个主要方面。全力推动欧洲经济区与欧盟双扩大,认为欧盟扩大虽会给欧洲经济区协议的具体执行带来冲击,但也蕴藏新的机遇。主张对欧洲经济区协议重新审议,但未获欧盟支持。认为欧盟应避免与北约的职能重叠,欧盟不是防务同盟,没有义务保障成员国安全,集体安全问题应由北约来解决。
【与北欧国家的关系】 与北欧国家保持传统的密切关系。积极参与北欧合作是冰外交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主张北欧合作应依靠三个支柱:北欧内部合作、在欧洲事务上及同周边地区的合作。认为在丹麦、瑞典和芬兰等多数北欧国家参加欧盟的情况下,北欧合作不应被削弱,主张加强北欧国家在欧洲事务、与周边地区关系、环保、渔业资源等领域的协调与合作。认为国际形势的变化增加了北欧在外交和安全领域加强合作的可能性。2003年正式加入联合国框架内的“北欧国家联合维和部队”(NORDCAPS)。积极支持芬兰提出的“北部地区”政策。近年来,冰岛和挪威在斯瓦尔巴海域产生渔业争端。
【同俄罗斯的关系】 重视发展与俄罗斯的关系,冰1994年与俄签署了两国关系基本准则声明。认为俄在欧洲持久和平问题上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关注俄形势发展,支持其改革进程,主张吸收俄加入北约。1999年4月,冰俄就巴伦支海问题在莫斯科签订协议,结束了历时6年的巴海争端。冰总统格里姆松曾访俄。
【同波罗的海三国的关系】 积极支持波罗的海三国争取独立,并于1991年8月率先与三国建交。积极参与北欧国家与三国的政治、经济合作,支持波海三国加入北约的努力。冰参与波罗的海委员会、北极委员会、巴伦支海理事会。
最适宜居住地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2007年11月27日发布“人类发展指数”排名,冰岛超过挪威成为世界上最适宜居住的国家和地区,塞拉利昂排名靠后。
占据排名前五名的分别是冰岛、挪威、澳大利亚、加拿大和爱尔兰,美国则从去年的第8名下降至第12名。 伊拉克、阿富汗和索马里等17个国家由于数据不充分,未参加排名。
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从1990年开始发布,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委托独立的专家组撰写。今年报告根据175个国家和中国香港地区的人均预期寿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成人识字率、各级学校入学率等数据制定出“人类发展指数”,并对各国和地区的人类发展水平进行排名。
此前,挪威曾连续6年占据排名首位,但在今年的排名中,预期寿命和GDP这两项数据的变化使冰岛超越挪威。在人均GDP排名中,卢森堡以60228美元排名第一,美国紧随其后,为41890美元。日本则拥有全球最长人均预期寿命,为82.3岁,赞比亚最低,为40.5岁。
报告说,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在过去30年中“人类发展指数”有所增高,但有16个国家今年的指数低于1990年,刚果(金)、赞比亚和津巴布韦低于1975年。
中国公民赴冰岛须知
签证须知:冰岛签证目前由丹麦驻华使馆代理,网址:http://www.dk-embassy.cn.org/ (有中文页面)请参阅。
入境须知:旅客入出境时携款无数额限制。当地货币为克郎(Kr),其比价变动幅度较大,目前克朗与美元比价约为75~80:1。
进入冰岛境内须乘坐飞机。冰岛航空公司(Icelandair)是冰岛最大的航空公司,往返于欧洲大陆和北美大陆之间。此外,冰岛快车(Express)目前也有哥本哈根/伦敦至冰岛的航班。
海关规定:入境时可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可在机场限量购买一些食品、酒水。冰岛法律规定,20岁以上方可购买含酒精饮料,18岁以上方可购买香烟。
携带以下用品须有许可:1、无绳电话、遥控器、收音机等通讯用品(手机不在限制之列);2、垂钓用具、骑具以及相应服装:3、烟花、弹药;4、活的动物;5、药品一只能携带少量药品,否则海关可要求乘客出示医生证明;6、鲜花、植物一除有许可,乘客只能携带少量植物。
禁止携带以下物品:1、毒品及危险药物;2、生肉、生熏火腿、生火腿、生家禽等(熟肉类方可入境);3、生牛奶、生鸡蛋;4、各种武器、带刃匕首、折叠刃、棍、弓、手铐等
医疗条件和医疗保险须知:冰岛医疗卫生条件较好,无传染病。但医疗费用高昂。中国公民到冰岛旅游,可自备少量基本药物。如在冰岛出现病情,可通过下榻住所联系医院或拨打112。就诊费用全部自理。中国公民到冰岛长期生活,一经获得当地劳工许可和居住许可,即获医疗保险,所有居民享有同等医疗待遇。。
治安状况:冰岛居民文化程度较高,治安条件相当好。犯罪率低,重大刑事案件罕见。但目前由于吸毒等情况的出现,入室盗窃等情况有所增加。为安全起见,建议旅客将贵重物品托存好,发生意外,可拨打112求助。交通及出游:冰岛无火车,近距离旅游一般乘汽车。由于冰岛道路蜿蜒起伏,天气恶劣,驾车出行须小心在意,冬季路面结冰,尤要加倍小心。如自行开车,推荐选择主要公路(冰岛公路代码数字越少则路况越好,1位数字如1号公路,路况最好;3位数字如468号,路况很差。)
由于冰岛地广人稀,路况复杂,野外隐患较多,出现意外难以及时处理,不推荐单独驾车远游。如冬季自行驾车出游,建议租大型吉普。冰法律规定,在冰岛无论何时开车,都必须开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