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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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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建国建立北魏的鲜卑族拓跋部,最初活动于大兴安岭北端东麓一带,过着游牧生活。西晋末年,拓跋部分为三部。307年,猗卢统摄三部,控弦骑士四十余万。猗卢因帮助西晋抗击刘聪、石勒,被晋封为代王。316年,猗卢被杀。从此,拓跋部落四散,又陷于纷乱之中。 338年,什翼犍即代王位。拓跋部“始置百官,分掌众职”,国家机构逐步完备,什翼犍频繁地进行大规模的掠夺战争,虏掠数以百万计的牲畜和人口。正当拓跋部在国家形成的道路上迅速发展的时候,376年,苻坚征服了拓跋部。什翼犍被杀,部落离散,余众被分为二部。386年(魏登国元年),什翼健之孙拓跋珪乘前秦瓦解之际,在盛乐称代王,重建代国。同年,改国号为魏,史称北魏。
统一北方拓跋珪推行屯田,发展农业,国力日益强盛。395年,他大败后燕军队,接着攻占信都(河北冀县)、中山(河北定县)、邺(河北临漳)等地。398年(天兴元年),拓跋珪迁都平城(山西大同)。北魏在征服中原过程中,引用汉族地主为官,许多著名汉族豪强都成了拓跋珪的得力谋士。明元帝拓跋嗣(409年~423年)即位初,到处网罗“豪门强族”和“先贤世胄”,给他们高官要职。山东、河北的著名士族豪强也都归附了北魏。他们帮助出谋划策,制定政治、礼仪、法律制度,使北魏逐渐巩固和强盛起来。到太武帝拓跋焘(424年~451年)即位时,十六国后期的各个政权,经过互相吞并,只剩下北凉、北燕、夏和西秦了。经过征战,到439年北魏统一了北方。
改革的背景 建立北魏的拓跋部是一个文化较低、社会发展落后的部族。在它的统治之下,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其政治特点。北魏政府和官僚、地主及商人一起,对各族人民进行了残酷的经济掠夺。北魏建国初规定:“天下户以九品混通。户调帛二匹、絮二斤、丝一斤、粟二十石;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库,以供调外之费。”实际上农民的负担远不止此。由于征收户调是九品混通,宗主督护在评定户等时,“纵富督贫,避强侵弱”,从而把大部分租赋负担摊到一般百姓身上。北魏初期,官吏没有俸禄,他们全靠贪污和搜刮来维持自己的奢侈生活,这又加重了百姓的负担。 北魏统治者对各族的民族压迫则更为残酷。它把大量汉族和其他族人民变为奴隶和杂户。又往往驱使汉族和其他族人民为步兵在阵前冲锋,鲜卑骑兵在后面督阵,如果步兵不前进,便被骑兵踏死。在统治阶级内部,鲜卑贵族和汉族地主之间也存在着矛盾。这一方面是因为政治经济利益的冲突,一方面是因为民族的差异,使拓跋贵族存有戒心。如清河大族崔浩在巩固北魏统治上出过大力,后来因与拓跋焘意见不同而被杀,与崔浩有姻亲关系的汉族门阀也都遭灭族之灾,被杀者达二千多人。这种矛盾也影响了北魏政权的稳定。 北魏时期社会矛盾的激化,迫使各族人民不断地起来反抗。其中规模较大的是盖吴领导的起义。这次起义对北魏统治造成了很大的打击。 471年(延兴元年),魏献文帝拓跋弘把帝位传给五岁的儿子元宏,是为孝文帝,由其祖母冯太后执政。冯太后执政时期,各族人民的反抗斗争更是此起彼伏,接连不断。而镇压的措施又接连宣告失败。针对这种情况,北魏政府觉得必须改弦更张,设法缓和当时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魏孝文帝时期的均田、变法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实施的。
均田制北魏初年在代北曾推行过“计口受田”制;485年(太和九年),北魏政府在以往的基础上颁布了均田令。均田令的主要内容是:(1)男子年十五以上受露田(只种谷物)四十亩,妇人二十亩。为了轮种,露田加倍或加两倍授给。露田不准买卖,年老免课及身死还田。
(2)男子每人给桑田二十亩,作为世业,终身不还。在二十亩桑田上必须按规定种一定数量的桑、榆、枣树。初受田时,原无桑田者,依制受田;原来桑田不足者依制补足,多余者将多余部分充做倍田;再多的也不充做露田来还授。随着人口的增减,多余部分可以卖出,不足部分可以买进,但买卖都不能超过应得分额。非桑之乡给麻田,男子十亩,妇人五亩,还受法和露田一样。
(3)奴婢受田与良人相同。耕牛一头受田三十亩,限四牛。还受依奴、牛有无而定。
(4)土广民稀之处,任力耕垦,不受限制。土狭民稠之处,增丁应受田而不愿迁移者,以桑田抵应受露田数;不足者不给倍田;又不足从家人田中减量分给。愿迁者,任到空荒之地,但不得逃避赋役。
(5)官吏给公田,刺史十五顷,太守十顷,治中、别驾八顷,县令、郡丞六顷。离职时移交下任,不得转卖。
三长制三长制是地方基层行政组织,它规定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 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三长的职责是检查户口,管理农民,征发租调力役。三长制建立后,代替了魏初的宗主督护制,北魏的基层统治机构更完备了
新租调制新租调制规定:一夫一妇每年出帛(麻乡出布)一匹、粟二石;十五岁以上未婚的男女四人、从事耕织的奴婢八人、耕牛二十头,分别出一夫一妇的租调。新制实行后,按户等征收租调的“九品混通”制便废除了。
改革的性质北魏实行的均田、三长、租调三个制度,互相密切配合。其主要精神是在不触动地主基本利益的前提下,把更多的农民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成为国家直接的编户,以保证政府的租调收入和力役征发。推行这些制度,对政府来说,虽然对每户租调征收额比原来减少,但由于地主豪强的一部分隐户被括出,流民重新回到土地上,纳租调的农户增加了。因此,政府的总收入也比原来增加了。推行均田制度,对地主来说,除了部分隐户被括出,因而利益受到一些限制外,他们的基本利益并没有触动。相反,均田、租调制中关于原有桑田的不还不受,无限量的奴婢和丁牛的依法受田,奴、牛租调的轻微,荒地的任意垦辟,多余的桑田可以买卖等项规定,都是照顾地主阶级利益的。因此,地主豪强依然占有大量的土地,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在当时仍占主导地位。后来地主土地所有制的膨胀,也就成了破坏均田制的主要因素。 实行以上制度,对农民来说,首先是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他们的受田定额,特别是狭乡,并没有受足的保证;但从十五岁到老、死却一直要给封建国家纳租调,服力役。他们耕种的露田是属于国家的,桑田虽然可以世袭,但只能在国家规定范围内买卖,私有权也是不完全的。他们实际上还是国家的佃农。虽然如此,这些制度的推行在当时仍有一定的积极意义。首先,农民有了一定数量的可耕土地,租调相对固定和减轻,农民的生产条件有所改善,这对生产力的发展是有利的。其次,许多少数族人民成为均田户,对巩固他们的定居农业生活和进一步封建化也有积极作用。
魏孝文帝迁都490年,冯太后死,魏孝文帝开始亲政。他亲政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把都城从平城迁到洛阳。北魏统治者迫切要求同汉族地主进一步合作,为此,他们需要进一步消除民族界限,实行汉化政策。但在鲜卑贵族集中的旧都平城,推行汉化政策阻力很大。493年(太和十七年),孝文帝以南伐名义,率二十万大军南下。到洛阳后,他声言继续南下,群臣跪在马前劝阻。他利用群臣不愿南伐的心理,宣布定都洛阳。 汉化措施改官制。魏初,鲜、汉官号杂用。迁都后,改定官制,一依魏晋南朝制度。禁北语。鲜卑人原使用本族语言,北魏军中也用鲜卑语。朝廷上则鲜、汉语杂用。孝文帝在迁都后的第二年六月正式下诏:“不得以北俗之语,言于朝廷,若有违者,免所居官。”在具体实行上,因为三十岁以上者不能一下改变,尚不强求;三十岁以下者,在朝廷上必须使用汉语。禁胡服。鲜卑旧俗披发左衽;妇人冠帽著夹领小袖短袄。迁都之同年,下令禁胡服,服装一依汉制。改姓氏。鲜卑人多是二、三字的复姓,如拓跋、独孤、步六孤等。姓氏与汉人不同,标志着民族的差异,影响“胡”、汉贵族合作。因此,迁都的第三年,孝文帝下令把鲜卑族的复姓改为单音汉姓,如拓跋氏改姓元氏,独孤氏改姓刘氏,步六孤氏改姓陆氏,丘穆陵氏改姓穆氏等。孝文帝改制遭到了一部分保守的拓跋贵族的反对。他们不仅在改制前进行抵制,在改制中和改制后也不断反抗。496年,太子拓跋恂企图逃回平城发动叛乱,被孝文帝处死。同年冬,旧贵族在平城发动兵变。孝文帝派军平服了叛乱,保证了改制的顺利进行。 改革的影响 孝文帝的改制,是西、北各族陆续进入中原后民族斗争、融合的一次总结。它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各族融合的成果,反过来又促进了以鲜卑族为中心的北方各族的封建化和以汉族为主体的民族大融合的发展。孝文帝顺应历史发展的趋势,放弃自己民族的旧俗,冲破重重阻碍,毅然地进行改革,对中国历史的发作出了重要的贡献,不愧是中国历史上一位杰出的政治家。
农业和手工业孝文帝改制后,由于立长校户,政府控制的编户增加了。到孝明帝神龟年间,户口数目比西晋太康元年增加了一倍多,大约有五百多万户,三千多万口。吏治的改善,负担的调整,农民可以从事生产,农业有所恢复和发展。此后,直到神龟末年,政治虽然逐渐腐败,阶级矛盾日益尖锐,但官府的仓库还是装得相当充实的。 北魏的畜牧业原本就很发达。孝文帝时期,又在河南设牧扬,养战马十万匹。如契胡尔朱荣的父亲尔朱新兴有“牛羊驼马,色别为群,谷景而已”。 手工业也有所进步。绢布产量增加,绢价下降。魏初,每匹绢千钱,孝文帝以后降到二三百钱。榨油、酿酒、造纸、煮盐、冶铁等部门也有发展。
商业的发展北魏后期,商业也有一定的发展。大的城市有洛阳、邺和长安。洛阳既是北方政治中心,又是贸易中心。洛阳西阳门外有大市,周围八里。“市东有通商、达货二里。里内之人,尽皆工巧屠贩为生,资财巨万”。当时经商的,除了列肆商贩和大商人外,许多贵族、官僚也从事经商。北方贵族多喜欢“南货”,官府于南境立互市与南朝贸易。但禁止私人交易,许多官僚、贵族因“渡淮互市”被治罪。西域、中亚、朝鲜、日本的商人也到北魏进行贸易。但总的来说,北方商业不及南朝活跃,较长时间是以绢布谷物作为交换媒介。孝文帝改制后,铸五铢钱,但不少地区仍是“钱略不入市”。
阶级矛盾突出魏孝文帝变法之后,北方的民族矛盾有所缓和。但是,在鲜卑贵族和汉族地主的联合压榨下,阶级矛盾仍然十分突出,随着北魏政治的日益腐败而愈来愈尖锐。 北魏后期,鲜卑门阀在优裕的生活中已经完全腐化。如高阳王元雍有家仆六千,使女五百,吃一顿饭要花费数万钱。河间王元琛更为奢侈,他有十几匹骏马都用银槽来喂养,请客用的器皿如水晶钵、玛瑙碗等,都是由外国买来的稀罕之物。元琛曾自负地说:“不恨我不见石崇,恨石崇不见我。”魏孝文帝以后,政治日益腐败,卖官鬻爵,贿赂公行,佛教寺庙如云。胡太后在洛阳造永宁寺,内有僧房一千间,都用珠玉锦绣装饰。寺内有九层浮图(塔)高九十丈,上刹(相轮)又高十丈,仅这一座永宁寺就不知耗费了多少钱财。当时,寺院到处“侵夺细民,广占田宅”。而每一所寺院实际就是一所地主庄园,高级僧侣就是地主,一般僧侣便是佃客。在寺院的劳动者中,除从事生产的劳动僧侣外,还有普通民户。寺院地主对劳动者的剥削和压迫也是极为残酷的。各族人民大起义由于阶级矛盾的激化,在5世纪末至6世纪初,北方已不断爆发农民起义。北魏末年,各族人民的大起义遍布北方各地,名号繁多,但主要有四支:北方边镇起义、河北起义、山东起义和关陇起义。北魏末年的各族人民大起义,前后延续了八年之久,席卷了今河北、山东、内蒙古、宁夏和甘肃的广大地区。起义军在战斗中杀死了北魏许多王公贵族和州郡牧守,诛戮地主,摧毁坞堡,有力地打击了北魏的统治。起义军包括了汉、鲜卑、匈奴、氐、羌、敕勒等各族人民,各族人民在共同战斗中增进了彼此的联系和了解,对民族融合也有积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