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嬉皮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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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0年代和1950年代美国的垮掉的一代称爵士乐音乐家为“hipster”和“beatnik”,同时这两个词也被用来称呼围绕着这些艺术家而出现波希米亚主义似的反文化。 1960年代,从垮掉的一代中演化出嬉皮士,同时从爵士乐中演化出摇滚乐。 在美国东海岸的格林威治村年轻的反文化者称他们自己为“hips”。许多来自纽约市区的失望的年轻人聚集在那个村中,他们穿着他们最旧的衣服。第一个用嬉皮士这个词来描写这些穿着旧衣的中产阶级子女的媒体是一个广播电台。 1965年9月6日旧金山的一家报纸使用首先使用了嬉皮士这个词来描写这些年轻的波西米亚主义者,但其它媒体在此后两年中几乎没有使用过这个词。 旧金山海特·亚许柏里地区的嬉皮士是以一个叫做Diggers的团体为中心。这个街头剧团体将即时性的街头剧、无政府主义行动和艺术表演结合在一起,他们的目标是要建立一个“自由城市”。他们受两个不同的运动影响:一方面受波西米亚主义的、地下艺术的、剧团的影响,另一方面受左派的、民权主义的、和平运动的影响。加利福尼亚州的洛杉矶也有一个非常活跃的嬉皮士社团。1967年夏许多年轻人(警察估计有七万五千人)聚集在海特·亚许柏里分享他们的新文化的音乐、毒品和反抗。 1960年代末嬉皮士运动达到其高潮。1976年7月7日《时代》杂志将嬉皮士运动作为其封面故事:《嬉皮士:一个次文化的哲学》 由于许多嬉皮士在他们的头发里带花或向行人分花,因此他们也有“花癫派”的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