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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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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时期
1124年冬,岳飞再次投军,被分配到河东路平定军(治平定,今山西省平定县)1126年冬,岳飞在相州城第三次投军,归刘浩军中。补“从九品承信郎”。靖康元年十二月初一壬戌日(儒略历1127年1月15日),宋康王赵构接到宋钦宗的蜡书,在相州开河北兵马大元帅府。赵构为河北兵马大元帅,陈亨伯为元帅,汪伯彦、宗泽为副元帅。
康王命武显大夫陈亨伯任元帅府的都统制,其下编组为前、后、中、左、右五军,其中前军统制就是刘浩。岳飞属刘浩的前军。按蜡书的命令,康王元帅府的任务是火速救援被困在开封的宋钦宗。岳飞属前军编制,奉命带领三百名骑兵,南下前往大名府魏县李固渡侦察,在侍御林率所部打败一队金军,杀死敌方一名将领,因功升“正九品成忠郎”。但因岳飞的曾祖父名岳成,为避讳改为“寄理保义郎”。正九品的保义郎比成忠郎低一官,但加上“寄理”一衔,便与成忠郎同阶。
晚年时期
岳飞父子被秦桧以谋反罪名予以逮捕审讯,由于找不到证据而无审讯结果,最终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韩世忠当面质问秦桧,秦桧支吾其词“其事体莫须有(也许有、不见得没有)”)。
绍兴十一年农历十二月廿九(1142年1月27日)除夕之夜,一代名将岳飞及其儿子岳云、部将张宪在杭州大理寺风波亭内被杀害。岳飞被害前,在风波亭中写下8个绝笔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岳飞被害后,狱卒隗顺冒了生命危险,将岳飞遗体背出杭州城,埋在钱塘门外九曲丛祠旁。岳飞沉冤21年后,绍兴三十二年(1153年),宋孝宗即位,准备北伐,便下诏平反岳飞,追封鄂王,谥武穆,忠武,改葬在西湖栖霞岭,即杭州西湖畔“宋岳鄂王墓”,并立庙祀于湖北武昌,额名忠烈,修宋史列志传记。
岳母刺字岳母刺字 岳母刺字的故事,宋人的笔记和野史均无记载,包括岳飞的曾孙岳珂所著的《金陀革编》也没有记录。岳飞刺字故事始见于元人所编的《宋史本传》,书云:“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但书中未注明此四字出自岳母之手。 另一种说法是,因为“刺字为兵”的制度仍在执行,所以岳飞从军时在背部刺上“尽忠报国”四字明志。明代成化年间创作的《精忠记》,也仅提及岳飞背脊有“赤心救国”字样。在嘉靖三十一年(1552年)熊大本的《武穆精忠传》记有岳飞请工匠在背上深刺“精忠报国”四字。明末,由李梅草创,冯梦龙改定的《精忠旗传奇》,内称:“史言飞背有‘精忠报国’四大字,系飞令张宪所刺”。有学者认为,此时的“精忠报国”四字是受宋高宗御赐“精忠岳飞”4字的误导。“岳母刺字”则最早见于清乾隆年间,杭州钱彩评《精忠说岳》,该书第22回,回目“结义盟王佐假名,刺精忠岳母训子”。该书叙述岳母刺字时具体而详细。但显然是作者按照元、明传记中有岳飞背上刺字的记叙,加以想象发挥,艺术加工构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