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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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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置息烽千户所,清置修文县。1914年移贵筑县治于息烽,置息烽县。意为“平息烽火”。
1999年,全县辖4个镇、6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161个村委会、8个居委会。年末总人口23.7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54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25万人,占总人口的5.25%。
2001年,全县辖4个镇、6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161个村委会、9个居委会。年末总人口25.57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78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34万人,占总人口的5.6%。
2002年,全县辖4个镇、6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161个村委会、9个居委会。年末总人口25.7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81万人,少数民族人口1.35万人。
2003年,全县辖4个镇、6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161个村委会、9个居委会。年末总人口25.88万人,其中少数民族1.35万人,非农业人口2.8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