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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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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的语素绝大部分是单音节的(手│洗│民│失)。语素和语素可以组合成词(马+路→马路│开+关→开关)。有的语素本身就是词(手、洗),有的语素本身不是词,只能跟别的语素一起组成复合词(民→人民│失→丧失)。现代汉语里双音节词占的比重最大。大部分双音词都是按照上面提到的复合方式造成的。把汉语跟印欧语系的语言相比较,可以看出汉语语法上的一些重要的特点。汉语和印欧语的一个明显的区别是没有形态变化。这主要指以下两种情形。第一,印欧语的动词和形容词后头可以加上一些只改变词根的语法性质(转化成名词)而不改变其词汇意义的后缀,例如英语的-ness、-ation、-ment之类。汉语没有此类后缀。第二,印欧语的动词有限定式和非限定式(不定式,分词,动名词)的区别。汉语没有这种分别。这种差异使得汉语语法在以下两个重要方面跟印欧语语法大异其趣。首先,在印欧语里,词类的功能比较单纯。例如名词只能充任主语和宾语,形容词只能充任定语和表语,定式动词只能充任谓语里的主要动词。在汉语里,由于动词和形容词不变形,无论在什么句法位置上出现,形式都一样。这就造成了词类多功能的现象。例如形容词既可以充任谓语(这儿干净)、定语(干净衣服)和补语(洗干净),又可以充任主语(干净最要紧)和宾语(他不爱干净)。词类多功能的必然的结果是相同的词类序列有时代表不同的句法结构。例如“出租汽车”可以理解为一个名词性词组(=出租的汽车),也可以理解为“动词+宾语”的结构。由于这种现象的存在,汉语语法著作比起印欧语语法著作来,更着重句法结构关系的分析。由于汉语词类多功能,划分词类时,手续要复杂一些。过去有人认为汉语没有词类。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其次,印欧语的句子和分句里必须有定式动词,而词组(短语)里要是有动词的话,只能是非限定形式,不能是限定形式。因此,句子和分句是一套构造原则,词组是另一套构造原则。汉语的动词没有限定式和非限定式的对立,动词不管用在哪里,形式都一样,因此句子的构造原则跟词组的构造原则是一致的;句子不过是独立的词组而已。正是因为这一点,有的汉语语法著作采用一种以词组为基点的语法体系,即在词组的基础上描写句法,而不是像印欧语法那样以句子为描写的基点。汉语句法结构的特点还表现在主谓结构和动补结构(或称述补结构)上。汉语的主谓结构跟印欧语的句子或分句不同,构造比较松散。这表现在主语后头可以有停顿(因此书面上往往用逗号点断),或者加上语气词(这个人呐,很会说话)。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口语里常常没有主语。主谓结构的另一个特点是可以充当谓语。例如:中国地方真大。这个人我从前见过他。这两句的谓语“地方真大”和“我从前见过他”本身都是主谓结构。这种句式不但现代汉语里有,古汉语里也有,《孟子·离娄下》:“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史记·蒙恬列传》 :“蒙恬者其先齐人也”,应该看成是汉语的基本句式的一种。动补结构是现代汉语里非常重要的一种句法构造。印欧语里没有跟它相对应的格式。简单的动补结构是由两个动词或者一个动词一个形容词组成的(听懂│切碎│染红│洗干净)。这种结构后头可以带动词后缀“了”和“过”,语法功能相当于一个动词。值得注意的是动词和补语的组合极其自由。例如“洗干净”是常说的,因为“洗”能导致的最自然的结果是“干净”。可是除了“洗干净”之外,也能说“洗脏了│洗破了│洗丢了”,甚至还可以说“把我洗胡涂了│把他洗哭了”。从词序方面看,汉语一个重要的特点是所有的修饰语都必须放在被修饰成分的前边,所以修饰语不宜太长、太复杂。把外文翻译成中文的时候,原文后置的修饰语都得提到前边去。如果修饰成分比较多,句子就不太容易组织。这种时候,往往得把原来的长句拆成几个短句,使修饰语适当分散或者转成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