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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体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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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简化字的理论错觉之一,是认为文字的历史发展趋势就是从繁趋简,加速简化是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殊不知文字发展的趋势是遵循着从简趋繁和从繁趋简这两个相反相成、矛盾统一的规律,并不只是单方向的从繁转简。从简趋繁,增加笔划,才能创造大量新生字,以满足日益增长表达的需要;反之,听任笔划过多,不予简化,就会日益繁复累赘。有人专门研究从甲骨文到现代的文字演变历史,发现从简趋繁的字竟然多于从繁改简的字,与简化字的理论恰恰相反。这道理也很简单,因为笔划太少,不可能拼造出很多的字来,所以五划以下的字在全部汉字中,不论简体、繁体都只占极小的比例;反之,笔划在20划以上的繁体字(或简体字)在全部汉字中也只占极小的比例。不论繁简,都以9—15划之间的字数为最多,这是汉字的特点。现行简化字,着意于简省笔划,带来意想不到的副作用。如“设” 简为“设”(从11划减为6划),孤立地看,简省得多了,可是在常用的词组里,“我设法解决”,很容易错看或错排印为“我没法解决”。汉字同音字太多,主要籍字形区别,因简化而把字形混淆,是降低了汉字的优点。又如“里”,专指里程,以里为声符构成的字有理、狸、鲤、锂、俚、埋、里、里等,简化字用里代替里(里),两者意义不同,一带需要转换,便出现上述“万里长征”、“欲穷千裹目”的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