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座墓园面积1200平方米。包拯病逝于宋仁宗嘉祜七年(公元一O六二年),次年由开封护丧归葬在今合肥市东郊大兴集。1973年建于此,1988年竣工。
墓园内迁安了包拯及其夫人、子孙的遗骨。包公曾言:“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也。”故有“不肖子孙,不得入墓”的传说。墓园由主墓区、附墓区和管理区组成。主墓呈“覆斗型”,墓室内安放有包拯墓志铭和2.4米长的金丝楠木棺,棺内安放包拯遗骨。北侧是附墓区,有包拯夫人董氏及其子、媳等墓5座。整个墓园庄重肃穆,寓包拯禀性峭直、刚毅之意。主要建筑上置有全国著名书法家赵朴初、刘海粟、启功、溥杰等撰书的楹联。
包拯,字希仁,庐州人(今安徽 合肥),生于宋真宗咸平二年(公元九九九年),卒于宋仁宗嘉祜七年(公元一O六二年),享年六十四岁,距今已有千年的历史. 包拯少年家贫,二十八岁取进士,历任知县、知府、监察御史、转运使、天章阁待制、龙图阁大学士知开封府、御史中丞、三司使、枢密副使等职,并出使过契丹,死后谥号为"孝肃"。 包拯是我国北宋时期颇有名望的官吏,在普通人心目中他是清官的代表,百姓称之为"包青天"。他的政绩和特点主要可归纳为:执法严明、铁面无私、关心民苦、为民清命、努力改革、兴利除弊、严惩贪污、廉洁清正。包拯的所作所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从根本上说是从维护和强化北宋王朝的长治久安出发,企图用抑制和相对减轻剥削的方法来缓和阶级矛盾,巩固其统治的。但他的某些主张和作法,在当时是有一定进步意义的。 有关包公的故事和传说自我国宋、元以后,就在民间流传开来,直至形成现在这样丰富多彩的文学艺术形象的包公,深受广大劳动人民的敬仰和爱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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