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
博士后很容易形成误解,就是“博士后是博士以上的学位”。博士后实际上只是获得博士学位后的一段经历,它不是学位也不是职称。
博士后制度
博士后制度是指在国内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或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留学人员创业园和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设置一些特殊职位,挑选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年轻人员到这里,在规定的期限内从事科学研究工作。
上个世纪80年代初,随着回国工作的留学博士和国内培养的博士毕业生数量的逐渐增加,如何使他们尽快成长为国家急需的建设人才和新学科领域带头人,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20世纪80年代初,著名物理学家李政道先生两次给中央领导写信,建议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实行博士后制度,这一建议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此后,国家有关部门反复磋商,并召集各方面的专家多次论证,提出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试行博士后制度的方案,并由国务院批准开始试行。
1985年7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关于试办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报告》,博士后制度在我国确立,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一条脱颖而出的成长途径。
目前全国343个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已设立了136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其专业已覆盖12个学科门类的86个一级学科;在各类企业、研究机构等建立了1018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是指在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的某个一级学科范围内,经批准设立的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博士后研究工作站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是指在企业、科研生产型事业单位和特殊的区域性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博士后设站单位
设有流动站和工作站的单位统称设站单位。
博士后研究人员
博士后研究人员是指经批准并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注册,在流动站或工作站里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人员。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博士后”表明的是一种经历。博士是最高学位,不能把“博士后”看成比博士更高一级的学位,对博士后研究人员不能再授予其它任何名义的学位称号,同时“博士后”也不是专业技术或行政职务。
2、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从事科学研究,而这种科研工作往往具有探索、开拓、创新性质。
3、博士后研究人员是国家正式工作人员,而不再是学生。他们在博士后研究期间要与其他正式职工一样计算工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待遇外,还享受同本单位正式职工一样的各种待遇。
4、对设站单位来讲,博士后是有期限的工作人员,不列入正式编制,工作期满后必须流动出站,在其获得固定工作岗位前,实际上处于流动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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