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有德为中国清朝官员,于1668年1月30日-1670年2月6日期间,奉旨接替卢兴祖担任广东广西总督。全名为“总督两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的该官职,是兼辖广西地区的广东、广西两省之最高统治者,亦为清朝封疆大吏之一。
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秋,周有德奉命勘展边界,深感顺治年间海禁迁民之苦,乃上疏请先展界,然后设防。经他和前任巡抚王来任倡议,康熙八年(公元1669年),虽然海禁令尚未废除,船只仍不能出海,但准许居民可以陆续迁回故地。
复界后,锦田居民因感周、王二公之德,在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在水头村建“周王二公书院”,以为纪念,并在书院内教育族中子弟,培育人材。
→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编辑词条 收藏词条至个人空间
开放分类: 我来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