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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璇 - 基本资料

周璇

姓名:周璇
原名:苏璞
性别:女
生卒:1920年8月1日1957年9月22日
籍贯:江苏常州

国籍:中国
地域:中国大陆
职业:演员 歌手
民族:汉;
祭日:1957年9月22日;
籍贯:江苏常州
地区:上海
职业: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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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璇 - 生平介绍

1920年,周璇出生在江苏常州。在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周璇成为蜚声海内外的著名影星、一代歌后。在近二十年的演艺生涯中,她拍摄了《马路天使》、《各有千秋》、《忆江南》、《夜店》和《清宫秘史》等43部影片。

周璇还演唱了二百多首歌曲,其中《何日君再来》、《四季歌》、《天涯歌女》等歌流传至今。1957年9月,周璇在上海发疯至死。然而,时至今日,周璇金噪子一般的歌声还在海内外还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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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璇 - 艺术经历

中国电影女演员歌唱家。原名苏璞。江苏常州人。童年被卖为周家养女。

1931年参加上海明月歌舞团,因主演歌舞《特别快车》而崭露头角。后入新华歌舞社周璇

1934年在上海各电台联合举办的歌星比赛中名列前茅,成为十大歌星之一,被誉为"金嗓子"。1935年从影,在天一影片公司拍摄的影片《美人恩》中扮演角色。

1936年入艺华影业公司,主演《喜临门》《满园春色》等影片,并在新华影业公司拍摄的影片《狂欢之夜》中扮演角色。

1937年在明星影片公司拍摄的影片《马路天使》中扮演女主角小红,成功地塑造了在旧社会受尽侮辱和损害,但对前途抱有美好理想的歌女形象,为其表演艺术的代表作。八一三事变后参加大型话剧《保卫芦沟桥》的演出。后随上海剧艺社赴菲律宾宣传抗日救亡。

1938年任上海国华影业公司演员,主演《孟姜女》《李三娘》《董小宛》《西厢记》等近二十部影片。

1943年在中华电影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主演《渔家女》、《红楼梦》等影片。抗战胜利后赴香港,相继主演《长相思》《各有千秋》《忆江南》《清宫秘史》等影片,并在文华影业公司摄制的影片《夜店》中扮演角色。

1950年回上海,参加影片《和平鸽》的拍摄,因患病而未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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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璇 - 个人荣誉

周璇出演影片 :

1935(1):美人恩

1936(4):花烛之夜 化身姑娘 喜临门   百宝图

1937(4):马路天使 满园春色 三星伴月 女财神

1939(5):孟姜女   李三娘   新地狱   七重天 董小宛

1940(6):三笑     孟丽君   苏三艳史 西厢记 黑天堂   天涯歌女

1941(5):梦断关山 梅妃     夜深沉   解语花 恼人春色

1943(1):渔家女

1944(2):鸾凤和鸣 红楼梦

1945(1):凤凰于飞

1946(2):长相思   各有千秋

1947(5):莫负青春 歌女之歌 花外流莺 忆江南 夜店

1948(1):清宫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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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璇 - 个人影响

被誉为“一代歌后”,号称“金嗓子”。加之电影明星的尊位,同时并由其曲折凄凉之身份,深受当时社会的青睐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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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璇 - 人物评价

周璇一代歌后“周璇”的名字可以说是国语流行曲史上一个金字招牌,号称“金嗓子”,她最大的优势就是拥有一副名副其实的好歌喉,不仅音色细嫩、音质甜美,而且吐字清晰,经过麦克风传将出来更是委婉动人。就是不爱听国语流行曲的人,也会对她那燕语莺声一般的歌喉留下了难忘的印象。加上电影明星的身份和曲折凄凉的身世,因此深受大众的青睐与关注。

周璇早年身世坎坷,从艺后生业辉煌,感情生活却连遇挫折。出生年月有多种说法,有1918、1919、1920诸说,逝世于1957年9月22日,又说是20日。籍贯有常熟上海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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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璇 - “金嗓子”逝世50周年

 1957年9月22日一代歌后“金嗓子”周璇病逝,今年正值她逝世50周年。

 周璇
 “回顾周璇50周年演唱会”海报
《联合早报》报道,先是中国拍摄了电视剧《天涯歌女—周璇》纪念她,接着美国、加拿大等地先后举行系列的纪念活动。


上海国际电影节举办“永远的经典——纪念金嗓子周璇逝世50周年系列活动暨周璇艺术成就纪念会”。整个纪念活动由“周旋艺术成就纪念会”、“周璇电影回顾展”、“周璇艺术生平图片展”、“风华一时音乐party”组成。


周璇的儿子周伟携两女儿周小璇和周多多出席纪念会。周伟说,母亲已经离开他们半个世纪,却一直是他心中的长明灯,始终引导着他。从来没有见过奶奶的孙女周多多说:“奶奶就像个公主,像个天使,像个女神。”


据悉,上海国际电影节的周璇艺术成就纪念会只是一个序幕,之后将在中国香港、美国、加拿大等地举办一系列纪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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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璇 - 关于周璇


周璇原名苏璞,1920年8月1日出生于江苏常州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父亲苏调夫和母亲顾美珍分别毕业于金陵大学和金陵女子大学。年幼时被抽鸦片的舅舅卖到上海,从此与亲生父母失散。在上海为周家所养,改名周小红,养父周文鼎,养母邝氏。


1931年周小红加入黎锦晖创建的明月社。在一次演出中,周小红演唱《民族之光》一曲,其中一句歌词“与敌人周旋于沙场之上”,受到听众热烈赞赏,因此黎锦晖便替周小红起了艺名“周璇”。在一次上海歌唱比赛中,周璇获得亚军,便有了“金嗓子”的称号。


周璇1938年周璇成了上海国华影业公司演员,主演《孟姜女》、《李三娘》、《董小宛》、《西厢记》等近20部影片。1943年在中华电影主演《渔家女》、《红楼梦》等影片。抗战胜利后赴香港,相继主演《长相思》、《各有千秋》、《忆江南》、《清宫秘史》等影片,并在文华影业公司摄制的影片《夜店》中扮演角色。


1950年回上海,参加影片《和平鸽》的拍摄,因患病而未竟,同年夏天,周璇在拍摄电影片《和平鸽》时,突发精神病,被送入上海虹桥疗养院。


1957年6月,周璇康复,即将出院,但在7月19日,突发急性脑膜炎,并于9月22日病逝。


周璇一生演出了40多部影片,并主唱过电影主题曲和插曲100多首。


周璇第一个丈夫严华也是明星,过后离婚,周璇之后与另一明星石挥订立了婚约,但最终仍分手。对感情失望的周璇在获得年轻商人朱怀德殷勤的照顾后,两人于香港同居, 隔年周璇带着朱的孩子回上海,朱却不肯要,周璇受到极大打击,精神出现问题。周璇在养病期间,与一直照顾她的唐棣日久生情,两人结合,生下一子。周璇有二子,长子周民,次子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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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璇 - 张柏芝演周璇 周璇儿子不敢恭维


 周璇
 张柏芝演周璇演得很过瘾
中国电视剧《天涯歌女—周璇》是为纪念周璇逝世50周年拍摄,长40集,由香港艺人张柏芝扮演周璇,从16岁演到28岁。


张柏芝的演出也让周璇的儿子周伟不敢恭维,他说:“张柏芝在戏里换了很多套造型,每套都很漂亮,但仍没能达到我妈妈的那种神韵。”


不过,张柏芝倒是演金嗓子周璇演得很过瘾。她说,看过周璇的资料和电影后,感觉自己与当时的周璇无论相貌和性格,几乎一样。其实,“我内心也一直渴望过平凡和简单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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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璇 - “金嗓子”周璇后继有人

今年正值“金嗓子”周璇逝世50周年,上海国际电影节特地举办了“永远的经典——纪念金嗓子周璇逝世五十周年系列活动暨周璇艺术成就纪念会”。


周璇报道称,整个纪念活动由“周旋艺术成就纪念会”、“周璇电影回顾展”、“周璇艺术生平图片展”、“风华一时音乐party”组成,全面立体地再现了这位上世纪三四十年代风靡中国歌坛和影坛的奇女子。据悉,此次上海国际电影节的周璇艺术成就纪念会只是一个序幕,之后将在中国香港、美国、加拿大等地举办一系列纪念活动。


在二十多年的电影生涯中,周璇拍摄了黑白、彩色电影共43部,周璇亦是中国最早一批两栖艺人。除了电影,在她的一生中还演唱了两百余首歌曲,《天涯歌女》、《夜上海》等成为最具上海风情的经典老歌。


周璇的儿子周伟,携周璇的两个孙女周小璇和周多多一起出席了纪念会。作为周璇最亲的人,周伟表示,到今年,妈妈已经离开我们整整半个世纪了。这五十年来母亲就是他心中的长明灯,始终引导着他。


从来没有见过奶奶的小孙女周多多说:“奶奶就像个公主,像个天使,像个女神。”也许是继承了周璇的艺术细胞,小孙女周小璇学的是古典钢琴,而周多多热爱歌唱。两人也颇有意进军演艺界。但是她们不想从奶奶那儿“沾光”。“我们要通过自己的努力,靠自己的本事在艺术的道路上发展。”


成龙城城巩俐来闭幕式


另外,第十届上海国际电影节组委会执行副主席任仲伦昨天表示,今次的明星阵容是历届电影节中最整齐的。“我们不仅有来自美国、欧洲的,也有日本、韩国等世界各地的明星,尤其是华人明星来的非常多。除了先前已经确认巩俐参加电影节闭幕式的,目前已经可以肯定成龙同郭富城都会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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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璇 - 四部经典影片重现周璇风华

周璇为了纪念中国影坛传奇女影星周璇逝世50周年,第十届上海国际电影节将专门开设纪念周璇特别单元。记者昨日获悉,除了图片展以及纪念活动之外,本届上海国际电影节将特别放映《夜店》、《夜深沉》、《清宫秘史》以及《马路天使》这四部周璇的经典作品。其中《夜店》是近年来难得一见的老影片,非常值得影迷去影院观赏。


《马路天使》是周璇最脍炙人口的代表作,由她演唱的《天涯歌女》传唱至今。周璇自己也曾经表示,这部由袁牧之导演、她和赵丹主演的影片是她一辈子最满意的作品之一,可见《马路天使》在周璇整个演艺生涯中的重要地位;《夜店》根据高尔基的作品《在低层》改编,由柯灵编剧、著名戏剧大师黄佐临执导,与周璇在影片中搭档的是著名男影星石挥,影片当时上映之后引起了轰动;《夜深沉》是根据张恨水的同名小说改编,周璇在影片中扮演一个梦想成为电影明星的卖唱女。多年之后《夜深沉》翻拍电视剧的时候,主演陶虹坦言,仍旧能感到来自于周璇的压力。


《清宫秘史》则是为周璇赢得国际地位的重要作品,影片当年在国内放映之后,先后在美国、日本上映,引起了国际性的注目。而周璇与舒适在影片中扮演的珍妃和光绪皇帝的形象也被国际影坛认为是最经典的银幕组合之一。


据悉,为了纪念周璇逝世50周年,第十届上海国际电影节将举行一系列的专题活动。除了在电影节主会场举行周璇剧照图片展览之外,还将邀请曾经与周璇共过事的秦怡、张瑞芳、孙道临等老艺术家共同缅怀周璇的演艺生涯。

 周璇  周璇  周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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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璇 - 周璇小儿子炮轰张柏芝

 

 周璇
  张柏芝在《周璇》中的造型
昨天下午,“永远的经典”———纪念“金嗓子”周璇逝世50周年系列活动之周璇艺术成就座谈会在上海永华影城举行。周璇的小儿子周伟和两个孙女周小璇、周多多也都特地从国外赶来。周伟对由张柏芝主演的电视剧《周璇》(王璐瑶版 张柏芝版)表示十分不满,称无论是剧本还是演员都不尽如人意。

周璇的儿子周伟毫不客气地说:“如果把它当作娱乐片,那还姑且说得过去,但如果是作为正传的话,实在有欠缺。我觉得他们的剧本很失败,还好后来有了我们的加入,情况才不至于太糟糕。”

至于女主角“周璇”的扮演者张柏芝,周伟也不敢恭维:“张柏芝在里面换了很多套造型,一套套都很漂亮,可是依然还是没能达到我妈妈的那种神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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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璇 - 沪上发现一批珍贵老照片

 周璇
 十七岁时的周璇
上海王开摄影有限公司地下二层档案室内幸存的一批珍贵老照片重见天日,其中尤为珍贵的是阮玲玉、周璇、胡蝶、陈云裳等一批当时一线电影明星的私人生活照和艺术照,影像之清晰、技术之优异、保存之完好,令人惊讶。据《新民晚报》今日披露,大部分影星照片是第一次面世,这将成为有价值的中国电影史研究史料。

一九一八年开店的王开照相馆曾蜚声上海滩,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沪上各界社会名流、高官巨贾、影视明星纷纷垂青于此。在保存完好的老艺术照中,不仅有阮玲玉胡蝶、周璇成名后的私家照,甚至还有她们少女时代的照片。特别是一幅周璇的半身侧面照,虽然只有十七岁,但已经出落得清秀靓丽,明星气质显现无疑。这些照片大多以黑白照为主,也有不少“彩色照片”。当然,这些“彩照”都是工作人员后期着色的。

对这些价值不菲的老照片如何收藏?王开摄影有限公司表示,将准备办一次相关的展览、编一本书,让更多的人在照片中回味历史。

 周璇  周璇  周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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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璇 - 黄宗英归还周璇遗产案始末

  
三十多年前,周璇患了精神病,无法照顾她的儿子周民,是我把一岁的周民抱回家抚养。那时,我自己还没有孩子。二十多年前,周伟又送到我家抚养,当时他叫毕富伟,因为一家姓毕的领养过他。周伟到毕家之前是被孤儿院收养的,叫唐启伟。周伟到我家之后,我和阿丹商量给他改名字,开始想给他
改名叫赵伟,一想,不过,他不能姓赵,应该跟妈妈姓,便改名叫周伟。我没想到几十年后,周伟会到法院告我,使我卷进周璇遗产纠纷的官司……

1986年11月8日,上海《新民晚报》首先刊登了一条引人注目的新闻《周伟要求黄宗英归还周璇遗产》。这篇新闻写道:“金嗓子”周璇在北京工作的次子周伟,上月中旬向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要求黄宗英归还保管他母亲周璇的遗产。周伟认为,他母亲1957年病逝后,留下了一笔遗产。当时他们兄弟俩均年幼,由母亲的生前好友、著名电影演员黄宗英保管,但他在诉讼状中没有提到这笔遗产究竟有多大数目和什么东西。在此之前,周伟曾向市电影局等单位反映过此事。担任一审任务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此案后,正着手进行司法调查,诉状副本已送黄宗英。

 周璇  周璇  周璇

11月20日,香港一家报纸刊登了一篇文章《生母遗产引起纠纷——周璇亲子详说因由》。编者按说:此文由著名影星周璇的亲生儿子周民寄来本报,内容包括许多关于周璇遗产纠纷的第一手资料。

周民在这篇文章中写道:我从来认为对周璇这样的女演员完全不必太认真。她既不是英雄,也不是罪人,文学家们实在没有必要为她而浪费自己的才华。但现在事情既已闹上了法庭,那还是由我来道个明白。一来可让那不幸的母亲,能够安息;二来也令我可从作为周璇的儿子而带来的烦恼阴影中摆脱出来。关于周伟的来历大致有两种说法:其一,完全是假的,即他不是周璇的儿子,当然也不是我的弟弟。理由是没有任何原始的文字(除了他自己写的)、图片能证明他是周璇的儿子,也没有可靠的证人。何况就是周伟自己写的出生年月也比我早,更令人疑窦丛生。1957年初,周璇病情一度好转,两度到黄宗英家来看我,并把我接到疗养院去玩。这期间我不知有周伟这么个人,我也没看到过什么弟弟。其二,有这种说法,1952年周璇病情很重,她的一个女佣人的丈夫叫做唐棣的借故常来,与周璇生下个儿子(此事是真是假仍搞不清,因当时周璇头脑已不清醒了)。总之,有这么个小孩取名叫唐启伟,一落地就由唐棣抱着东家走、西家串,说是周旋的孩子,要钱要东西。这种行为被文艺界中周璇的朋友告到法院,加上唐棣历史问题,人民政府将唐棣捕去判刑十四年,刑满后在劳改农场就业。唐棣被抓走了,唐启传被送进了孤儿院。以后,被一对无子女的夫妇领养,过了一年,这对夫妇又不想养了,孤儿院又退不回去,大概是想到黄宗英那里已有一个我,就将唐启伟送到了黄宗英那里,她也就收下,这才易名周伟,其时1959年。

周民的这篇文章中还写道:如今,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已受理周伟诉黄宗英关于周璇遗产一案。我以为首先总得验明正身,先得搞清周伟这么个人的来龙去脉;不能因为他说是周璇的儿子,写了《我的母亲周璇》的文章,专吃周璇的饭,而就认为他是周璇的儿子……

 周璇
 黄宗英和周民(1974年)

这家报纸,在刊登周民文章的同时还刊登了两张照片:一张是周璇在影片《马路天使》中的剧照;一张是1957年在周璇追悼会上,黄宗英戴着黑纱,周民倚在她的身上。

11月21日,《新民晚报》登了一条新闻,写道:前天,黄宗英正式委托第一律师事务所王珉律师为返还财产案诉讼代理人的全权代表,她本人不准备出席法庭的开庭,她说:作为一个母亲,在法庭上是很难控制自己感情的……

对于周璇的遗产,周民持什么态度?

《周璇遗产案的历史渊源》的作者常恺曾同周民作过长谈,他在文章中写道:

周民说:“这次周伟突然向法院起诉,我事先并不知道,只是报上发了消息才知道的。所以我认为有必要表明一下自己的态度,第一,我对这笔遗产不感兴趣。第二,就我个人而言,我不会向黄宗英去要钱,更不会同她打官司。如果我母亲确有这笔遗产,黄宗英完全有资格全权处理。第三,基于周伟已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判给我遗产,我将全部上交国家。我说这话绝不是感情用事,我有我自己的行动准则。我从1984年起就独立门户,我不依靠任何人。我只是凭着自己的良心和做人的道德说话行事。”……

那么,周伟是怎么想的呢?

1987年1月19日,《上海法制报》发表了记者采访周伟的文章。

周伟说:“第一,我打这场官司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我是懂得“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但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打了这场官司,这中间不是没有道理的。况且情与法也是两回事。第二,我之所以要打这一场官司,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为母亲正名。过去的说法一直认为她是在香港因贫困潦倒、分文皆无才回到内地的。但事实上母亲是基于爱国和追求光明才回到了新中国的。建国初期,她还几次捐款,支援新中国的建设,说明她是爱国的。她在香港留下了一笔财产,可以证明她并非贫困潦倒。第三,通过法律来解决纠纷,这也是精神文明的表现……

这起遗产诉讼案,牵涉的时间跨度很大,从1957年9月周璇病故算起,已长达二十九年,而且其中有些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花费大量的精力去查证、核实。据有关报道透露,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璇遗产数额的查证工作,于1987年底已经结束,1988年初就可开庭审理。可是,由于黄宗英忙于她的事业,天南地北地奔波,很难找到她的踪影,法官们为此也很着急。黄宗英的去向,家中的保姆不知道,她的诉讼代理人王珉律师也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法庭只好继续设法与黄宗英联系,联系不上只能等待。

转眼到了1988年11月,法庭觉得不能再等下去了,于是,向黄宗英发出传票,通知她11月28日到法庭参加诉讼。不久,黄宗英因病回到上海,住进了华东医院。法官们便到医院看望了黄宗英,并且同意了她因病延期开庭的要求。法院将庭期改为12月15日。

1988年12月15日上午,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起周璇遗产纠纷案。黄宗英没有出庭,她写了两份书面材料《我扶养周璇遗孤的前前后后》、《我的态度》,由委托代理人王珉律师在法庭上宣读的。

法庭调查证实:周璇遗产共有七万余元,利息五万余元,共计本息十二万余元。这笔钱一直由黄宗英作为周璇遗孤监护人的身份保管和使用。法庭上围绕黄宗英使用这笔钱是否构成侵权行为和如何处置遗产,当事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当年,我收养了周民,后来又受组织委托收养周伟,并保管周璇遗款,用以抚养周璇遗孤。在抚养周民和周伟期间,基本上没有动用此款。在他们成年后,因周民一直不承认周伟确是周璇之子,故无法处理周璇遗款。后为妥善保管才将该款转移至一个安全的地方,主观上没有侵吞的故意,周伟也没有受损害的事实,所以不构成侵权。现周伟要求归还此款,应首先确认周伟是周璇之子,才能将钱款分割归还,但应扣除其领带期间所支出的教养费用及利息。如果周伟不能出示他确是周璇遗孤之法律证明,也许到某一天,忽然又冒出另一个周璇遗孤来,我将何以作答?…… 周璇

那么,周伟是不是周璇的儿子?

审判长王本俊宣读了北京市公证处〔1985〕京证字第1734号公证书,认为周伟符合原告资格。

原来,周民和周伟是同母异父。

1951年周璇在拍摄电影《和平鸽》时,认识了摄制组帮助搞美工的唐棣。唐棣解放前曾是国民党励志社美术股干事,上校军衔。解放后由人民政府分配工作,在常熟中学任美术教师。在摄制组里,他以给周璇画油画的机会,主动与周璇接近。到了1951年5月,唐棣已成了周璇住所——枕流公寓的常客,不到半年,周璇就怀了孕。此时,周璇的身体不好,精神不振。于是,周璇的养母叶凤妹到法院告了唐棣。罪名是:“诱奸精神病妇女和诈骗钱财罪”。唐棣被判刑,周璇也于8月被送进了医院。

1952年8月30日,周伟出生在枕流公寓。根据父亲的姓取名唐启伟。一年后唐棣出狱,他要求住进枕流公寓,遭到拒绝。于是,唐棣把唐启伟接走了……

为周璇治过病的医生苏复,写过一篇文章,谈到了周璇的病情:从1951年到1953年,周璇日日夜夜呆坐着。她不敢接触任何人,很少和人讲话,有时做一些下意识的动作,有时伸出手来好像在弹钢琴,有时唱了半句歌就停住了。她把自己心爱的东西乱扔,半夜走到养母面前,含糊不清地喊亲娘、亲娘……

上海市电影局和上海电影制片厂,对周璇精神病的治疗十分重视。他们说,倘能把周璇的病治愈,让她再拍一部电影,哪怕是一部短片也好。可是,苏复医生认为:周璇的病情已久,有将近二十年的病史,缓慢起病,经各种治疗无效,已处在精神分裂症的慢性阶段,能否治愈,治愈到什么程度,谁都没有把握……

经过医生的药物治疗和医院内外各方面配合的心理治疗,周璇的病情竟奇迹般地好转了。到了1957年6月,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特为周璇拍摄了住院疗养生活的纪录片。周璇想重上银幕,关心周璇的朋友和广大观众也希望周璇能重上银幕,多拍几部好电影,多唱几首新歌。可是,意料不到的情况发生了,周璇得了中暑性脑炎,于1957年9月22日不幸病逝了……

法院已经查明,周璇遗产有四部分:第一部分,由上海电影局保管的金银首饰、红木家具、钢琴、衣服及寓所内的其他物品。第二部分,1959年12月调回的周璇在香港上海银行的港币。第三部分,周旋在香港汇丰银行保管箱内斩财产,有美元、港币、银元硬币、金元硬币。第四部分,周璇依合约享有的香港百代唱片公司所支版税款。周璇的这些遗产兑成人民币十二万五千八百四十一元二角九分,存在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周璇户和黄宗英户上。黄宗英作为周璇儿子的监护人负责保管。

 周璇  周璇  周璇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告周伟是周璇之子,有事实依据和公证证明,应予确认。周璇死亡后,所遗财产已归其法定继承人周民和周伟所有,故周民和周伟进系争财产的共有人,其中一半应归周伟所有。周璇死亡后,周民和周伟未成年期间,黄宗英为他们的监护人。作为监护人,黄宗英保管周民和周伟所有的财产,并可以为教养他们而处分保管的财产。监护人的这些权利和义务在1963年上海电影局致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函中已予明确。在周民和周伟未成年时,黄宗英尽了监护责任。周民和周伟成年时,设立监护的原因消灭,黄宗英对周民和周伟的监护自行解除,则应将所保管的被监护人所有的财产予以返还。黄宗英既未将财产返还,也未将财产情况告知原告或有关组织,没有履行因监护关系所产生的该时财产保管人应尽的义务。在周伟向黄宗英询问财产情况时,黄宗英仍未告知,而且提取了全部钱款,至今不提供财产去向。黄宗英的行为侵犯了周伟的财产所有权,应负民事责任。据此,黄宗英除应返还周伟所有财产外,还应赔偿由此造成的周伟所有存款的利息损失。周民主张系争财产的权利,但不主张由黄宗英返还,是对自己这部分民事权利的处分,本院予以准许。周民否认周伟是周璇之子,否定周伟对系争财产的权利无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黄宗英在周民、周伟未成年时所提取的钱款视为已用于被监护人;所垫付的用于周伟的必要开支加利息后,可在返还款中扣除;用于周伟的必要开支以黄宗英提出账目为准;周伟成年后给付周伟的钱款,以周伟认可的为准;支付给保姆洪雪珍的费用,部分作为周伟的生活开支计算。据此,本院确认黄宗英用于周伟的费用和给付周伟的钱款总计本息为人民币一万零三百一十八元六角一分。另,黄宗英和洪雪珍分得系争财产没有法律依据。

1989年9月5日下午二时,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黄宗英返还原告周伟钱款人民币五万三千九百二十元一角六分。

  二、被告黄宗英赔偿原告周伟利息损失款人民币三万一千四百五十九元二角。

  三、以上二项总计人民币八万五千三百七十九元三角六分在本判决生效时给付。1989年5月起至本判决执行时的利息损失以五万三千九百二十元一角六分为本金,按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原周璇户同种类存款利息计算累加,由黄宗英赔偿给周伟。

本案受理费人民币七百三十二元二角八分由黄宗英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在接到本判决书的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法庭宣判之后,记者们曾走访了本案的审判长王本俊。

记者问道:黄宗英和保姆洪雪珍在抚养周璇遗孤中尽了职责,为何得不到任何遗产?

审判长的答复是:首先言明,黄宗英确实在抚养周璇遗孤中付出了心血,这是值得赞颂的,但情是情,法是法,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我们对黄宗英在抚养周伟时所支付的费用已全部从周璇遗产中扣除(包括利息)。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分得被继承人的遗产。黄宗英对周璇不存在这种关系,所以没有法律依据可以分得周璇遗产。保姆洪雪珍与黄宗英是劳务关系,要分得周璇遗产也无法律依据。

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时,黄宗英没有到庭,她因病在广州住院。

 周璇  周璇  周璇

1990年8月30日上午九时,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周璇遗产纠纷案。

法院认为:原审法院确认周伟是周璇所生之子,有事实依据和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书佐证;原审法院确认黄宗英的行为侵犯了周伟的财产所有权,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是正确的。黄宗英要求扣除在周璇生前抚养周民而垫付的生活费作为债权可予支持,应在周璇遗产中偿还。关于黄宗英和洪雪珍以对周璇尽了义务为由,要求分得周璇遗产,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法院判决如下:

  一、变更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1986〕沪中民字第37号民事判决书主文第一、二、三项。

  二、准予黄宗英从保管财产中扣除垫付周民六年生活费人民币一万四千零八十三元九角九分。

  三、黄宗英返还周伟钱款人民币四万五千七百三十九元八角五分,赔偿周伟利息损失款人民币二万六千六百八十六元四角五分,两项共计人民币七万二千四百二十六元三角,在判决后三十天内给付。

  四、黄宗英、周民其他上诉请求不予支持。二审受理费人民币七百三十二元二角八分,黄宗英、周民共同承担六百三十二元二角八分,周伟承担一百元。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从1989年9月立案后,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对上诉人的要求和一些有争议的事实作了认真细致的调查,开庭审理了周璇遗产纠纷案,并作出了终审判决。这起历时四年之久的为海内外广为关注的案件有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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