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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党 |
新党成立于1993年8月10日,总部设在中华民国台北市。新党发起人为赵少康、李胜峰、郁慕明、王建煊、陈癸淼、李庆华、周荃等七人,前身为中国国民党内的次级团体新国民党连线,1994年12月28日朱高正为首的中华社会民主党并入新党。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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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党 |
1996年政府开放新设广播电台,新党曾以政党名义开设名为“新希望电台”的中功率电台,后来更名为“飞碟电台”,赵少康任董事长。
由于新党由于在其组党宣言中明白标举“开放两岸直航”、“积极与中共展开谈判”,冲击国统纲领的程序与格局,反对台湾独立运动,因而面对被视为统派的质疑,部份媒体与党派甚至以具有贬义的方式称之为“中国新党”。为此,创党之初新党还特别澄清并非急统,但是新党作为一个都会小市民党、知识份子精英党的个性倒是相当从一而终。新党成立后不设主席、中常委、中执委、中央委员等职位,只设召集人,负责召集主持会议。但自2001年立法委员选举败选后,办理党员重新登记并调整组织、举办党员大会由党员直选主席、党代表。
虽然新党自称是“中国有史以来第一个以国会为中心,以民意为导向,以选举为手段的民主政党”,其精确的民调与配票策略在创党之初曾打出漂亮的选举成绩,新党甚至宣称透过该党的民调与配票机制,可以让“只有十万元的小市民,也可以当选从政发声”。但另一方面却又限制由公职人员(立法委员)组成权力核心,后来政党内部也因此产生意见分歧。2000年中华民国总统选举以后,由于宋楚瑜主导的亲民党成立,票源与新党有相当程度的重叠,因而压缩新党的政治版图及存立空间。二者既联合且竞争的关系,造成民主进步党执政后在野联盟内部亲民党与新党因为挖角风波而发生冲突。
新党现有台北市议员3席、金门县议员1席,另有2名属于中国国民党党团的双重党籍立委(费鸿泰和赖士葆),政府公职人员方面有内定监察院长王建煊、内定监察委员周阳山,而台北市长郝龙斌则是新党顾问。
新党的党旗和党徽中的“新党”两字均是从孙中山的亲笔笔迹中挑出结合而成。
追求清廉制衡、公义均富、族群和谐、中国统一
主张民族大义,中华民族应固守原有之疆域,守死不去。反对台湾独立。壮大中华民国。“冲毁赤色政权,重光民主中华”为新党的基本理念。
三党合作一致对外,相互监督,避免台湾被出卖,立即与中共展开谈判。具体为拓展国际生存空间,重回国际舞台;开放两岸直航、促进全面交流;保障台商权益,争取大陆市场;建立互利共生的大中华经济圈。
主张宪政民主,反对专制政治。确立权责相符,受国会监督的直接民选总统制,避免独裁。(现党版政策白皮书已修正为改采内阁制。)
各族群一律平等、推动系列人权法案、保障人权。
改征兵为募兵,采减兵不减官,储备整军干部的精兵政策。推动国防科技化、现代化,确保安全。
主张廉能政治,反对金权腐败。设立直属行政院之廉政总署、推动系列阳光法案,贯彻反贪污、反腐化、反特权。
新党的基本理念
一、主张民族大义,反对台湾独立
民族思想根于天性,民族主义是人类生存发展的精神武器;保族为群,则是知识份子不可推卸的天职。新党主张,中华民族应固守原有之疆域,守死不去,一寸山河一寸血,不容异族染指,亦不容分裂国土。如今大陆虽因赤焰而共产异化,但中华文化和民主潮流,终将拨乱反正,冲毁赤色政权,重光民主中华。在此前,我们坚决反对台湾独立,割裂民族脐带,自绝于十亿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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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绝公投 |
君主专制虽以拔除,而共党专政继之而起,人民无权选择政党与官吏,生命、自由与财产等基本人权一无保障,唯有坚决对抗专制政治,施行宪政民主,人民才能当家做主、立法决策,人权也才能确保。为此,新党主张,政府必须恪守宪法,一如法官只能守法不准立法,政府或当权者无权修宪,扩权循私,危害民主根基。民主国家,宪法必须民定,非当权者所能置啄。
三、主张内阁制,反对总统独裁
新党承认民主四制-内阁制、总统制、委员制、半总统制-均各有所长,但鉴诸民主先进国家之经验,当以责任内阁制最符权责相符、多数统治之原理,并可避免政治僵局或双头马车等严重弊端。
四、主张内造政党,反对外造体制
民主国家之议会代表民意,负责审议法案及预算,并监督政府施政,最能使汇集之民意,反映于立法决策之上,准此,新党反对政党之决策中心处于国会之外,施行遥控,尤其以无民意基础之党工,遥控民意代表之言论及表决,其流弊之大,不可言喻。因此,新党主张,民主政党应为内造政党,将党意与民意紧密结合,依循民主程序,促其实现。
五、主张优良选制,反对黑金贿选
「没有自由选举,就没有民主政治」,但国民党长久执政以来,金钱贿买,黑道恐吓,以扭曲民意,操控选举结果之事,层出不穷,变本加厉。新党主张改良选制,以杜绝恶劣选风,为此,德国式两票制或许不失为除弊之良方。
六、主张代议政治,反对民粹主义
民主政治需要学习与成长,议会政治容或有许多流弊,不符民意要求,但究须由制度改革入手,切不可诉诸民粹情绪,动辄废置代议政治之结构与功能,而以创制复决或公民投票取代之,否则拿破仑、希特勒等以民主手段谋杀民主之浩劫,势将重演。新党主张,应当坚信代议政治,从调整结构,改进功能着手,才能使宪政民主日有进境。
七、主张廉能政治,反对金权腐败
政治腐化,由于官箴之败。国民党由于长期执政,缺乏轮政与自省,因而日益与财团、金牛挂钩,尤其党营事业庞大,国库通党库,党库通私库,贪污腐化,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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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日送爱心 |
八、主张福利政策,反对贫富悬殊
民主政治原则之一,就是国家之福利,应由全民所共享。政府对经济上之弱者,尤其需要结合社会之力量,予以救济,史众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民生乐利,社会均富。新党反对错误偏袒上层阶级的政策和立法,而应照顾小市民,福利共享。
总结而言,新党反台独、反黑金、爱国家、爱民族,坚守民主宪政,勤修内政爱台湾的宗旨和立场,是旗帜鲜明、光明正大的,欢迎志同道合的同胞们,快来参加新党,携手并进,共同奋斗,以底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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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成典 |
二、三党合作一致对外,相互监督,避免台湾被出卖,积极与中国共产党展开谈判。
三、确立权责相符、受“国会”监督的直接民选“总统”制,避免独裁。
四、各族群一律平等,推动系列人权法案,保障人权。
五、改征兵为募兵,采减兵不减官,储备整军干部的精兵政策,推动“国防”科技化、现代化,确保安全。
六、设立直属“行政院”之“廉政总署”,推动系列阳光法案,贯彻反贪污、反腐化、反特权。
七、反金权、不反商。尊重守法守分的企业家、生意人。全力支援中小企业,并做其后盾。
八、规划照顾弱势团体的社会福利政策,保障好老百姓的生活。
新党组织人事:
主席:郁慕明 “立法委员”:吴成典 顾 问:王建煊、赵少康、陈癸淼、许历农、周阳山
民国九十一年二月五日全委会二月份例会通过
民国九十一年四月十三日全委会四月份第一次例会修正第十条、第十二条及第廿八条
民国九十一年八月十日全委会八月份第一次例会修正第十条
民国九十一年九月十四日全委会九月份第一次例会修正第十一条
民国九十二年九月二十日全委会修正通过
民国九十三年元月十四日陈请内政部核备
第壹章 宗旨
第一条 新党(以下简称本党)是以追求清廉制衡、公义均富、族群和谐国家统一为宗旨的民主政党。
第贰章 党员
第二条 凡认同本党之宗旨,并於中华民国九十一年三月以後完成党员重登记、领有党证且缴清党费者,为本党党员。一次缴交终身党费者,得为终身党员。党费标准另订之。非本党之现任民选公职人员申请入党者,应经全国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委会)之同意。
第三条 党员有参与本党活动及依规定取得党内选举与被选举之权利及遵守党规、支持本党候选人与缴纳党费之义务。党员违反党章、党规、党纪或全委会决议者,得视其情节轻重,由全委会做成警告、纠正、停止党权或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条 党籍资料应定期办理检查或视需要办理重新登记。党籍检查及登记办法另订之。
第参章 组织
第五条 本党以民意为依归、服务为目的,做为一切决策与组织运作的基本原则。
第六条 党内各项会议之决议,除党章另有规定外,一律以总额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人员多数决议为原则。
第七条 党内各项选举以无记名秘密投票为原则。
第八条 本党之组织分中央及地方二级制。中央设置全国委员会;地方依其党员人数及功能,设地方党部或特种党部;海外另设海外党部。各级党组织之设置及作业办法另定之。
第九条 本党之全委会、地方党部、特种党部及海外党部得依实际需要,设置幕僚单位、各工作会及各委员会,处理各级组织授权之事项。各级党部幕僚单位、政策协调会及各工作会之设置及作业办法另定之。
第肆章 全国党员代表大会
第十条 本党设全国党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全代会),为本党最高权力机构。
全代会代表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 党员直选之党代表。
二、 乡镇市民代表以上之本党籍公职人员。
三、 全委会委员。党员直选之党代表席次,於党员人数未满五千人时,应选出廿五席。党员人数超过五千人时,依每二百名党员增选一席为准(未满二百人以二百人计),并以五十席为限。各直辖市及县(市)党员人数达二百人以上时,至少应选出一席党代表。前项第一款产生之全代会代表任期两年,连选得连任,且单一性别所占席次不得少於四分之一,并得於应选席次外增额计之,其选举罢免办法另订之。乡镇市民代表以上公职人员之党代表任期,与其公职任期同。主席指定之全委会委员之党代表任期,与其全委会委员任期同。全代会每年定期集会一次,由党主席召集之。必要时,得经党主席之要求、二分之一以上全委会委员之连署或全体党代表三分之一以上之连署,召开临时会。第十一条党员选举之党代表人数每满五人(不满五人部分以五人计),全代会全体成员得於第十条第二项第一款及第二款产生之党代表中推选一人担任全委会委员,最多不得超过十人,其选举办法另订之。全代会正式成立前及闭会期间,由全委会代行其职权。
第十二条全代会之职权如下:
一、 选举第十一条规定之全委会委员。
二、 议决党章修正案。
三、 经全体党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连署提案,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提出罢免党主席之议案,由全体党员投票决定之。
四、议决其他重大事项。
第伍章 党主席
第十三条本党设党主席一人,由全体党员直选产生,其当选票数需达投票人数二分之一以上,任期二年,连选得连任一次。党主席选举罢免办法另订之。党主席对内综理党务,对外代表本党。党主席因故不能视事、辞职、出缺或被罢免时,由全委会推选代理主席。所遗任期未满一半时,代理至任期结束;超过一半以上时,则补选党主席,其任期至原任届满时止,是为一任。
第十四条党主席职权如下:
一、 召集及主持全委会、全代会及其他党内重要会议、活动。
二、 经全委会同意,任免秘书长、副秘书长。
三、 指定第十六条第二项第六款之全委会委员
四、 提名廉勤会及各委员会之委员与顾问,由全委会决议免。
五、 向全委会、全代会或全国党员大会提案。
第十五条本党置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至三人,由党主席提名,并经全委会同意後聘免之。秘书长承党主席之命,办理本党事务,并指挥及监督所属人员;副秘书长襄助秘书长办理本党事务;各工作会主任办理各会之相关事务。
第陆章 全国委员会
第十六条本党设全国委员会,於全代会闭会期间,为本党最高党务机构。全委会委员人数最多不得超过卅一人,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本党主席及秘书长。
二、现任县(市)以上政府首长。
三、立法院党团正副召集人,任期与其党团召集人任期同。立委人数不足以成立党团时,立委即为当然委员。
四、各县(市)议会党团正副召集人,任期与其党团召集人任期同。
五、经全代会所选出之全委会委员,人数以十人为限,任期与其全代会代表任期一致,连选得连任。
六、本项一至五款人数不足卅一人时,得由党主席依功能及需要指定党员担任全委会委员,指定名额最多不得超过十名,任期与党主席任期同。全委会每月应定期集会一次以上,由党主席召集之。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
第十七条全委会之职权如下:
一、监督协调党务之推动。
二、对党主席提出之重要人事任命案,行使同意权。
三、向全代会提出党章修正案,拟定本党政纲,制定党章所规定之各项办法。
四、拟订各级公职人员选举提名办法。
五、依第拾章规定,办理本党之提名。
六、议决本党之预算、决算,并办理经费稽核。
七、推选代理主席。
八、其他提案之议决。为执行前项第六款之职权,得经全委会决议,委托专业稽核人员,办理稽核事项。前项第八款之提案,得由党主席、秘书处、提案人所属党团,或由全委会成员三人以上连署提出。
第柒章 廉政勤政委员会
第十八条本党设廉政勤政委员会(以下简称廉勤会),监督本党公职人员及公职候选人操守及勤惰。本党公职人员及公职候选人有接受廉勤会监督之义务。廉勤会设委员九至十五人,任期两年,得连任,由党主席提名社会贤达及公正人士,得经全委会委员二分一以上出席,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後任命。廉勤会由委员互推一人为召集人、一人为副召集人。廉勤会对本党籍公职人员或公职候选人有违反党纪或重大决策、严重破坏本党形象、疏於问政或怠於服务者,得给予:罚金、口头纠正、书面纠正、停止党权、撤销提名、注销党籍或开除党籍之处分。
廉勤会之设置与作业办法另订之。第十九条本党公职人员於参与本党推荐时,即应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之规定,向廉勤会申报并公布财产。本党并得派员或委请公正单位查核。
第二十条本党各级公职人员及其配偶於任职期间不得与其所监督之政府机关及公营事业有营业及非法关说之行为。
第捌章 顾问
第二十一条本党礼聘顾问若干人,得列席全委会会议,对重大政策与党务发展方向,提供意见,并备谘询。其人选由党主席提名,经全委会同意後礼聘之。
第玖章 议会党团
第二十二条本党立法院党团由现任立法委员组成。委员人数达三人(含)以上时,互推一人为召集人,并得设副召集人一至二人,任期由党团自行订定。立法院党团根据中华民国宪法所定之职权,订定并推动本党政策。立法院党团得视实际需要,设谘询及幕僚单位。第二十三条本党直辖市及县(市)议会党团由现任直辖市及县(市)议会议员组成,互推召集人、副召集人各一人,任期由党团自行订定。
第拾章 推荐参选
第二十四条本党候选人之推荐,应以民主化、制度化方式为之。
第二十五条本党推荐之候选人产生方式为提名、徵召及开放三种。其审查及产生办法另订之。本党推荐之候选人,应签定参选协议书。候选人於竞选期间或当选後担任公职任期内,违反该协议书规定,应依协议书之规定予以处分。未经本党推荐,迳行参与公职人员选举之党员,注销其党籍,且两年内不得再行入党。但经全代会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人员二分之一以上决议通过恢复党籍者,不在此限。
第拾壹章 经费
第二十六条本党经费来源:
一、党费。
二、捐款。
三、政府补助之政党补助款。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七条本党财务公开,每年经费收支报表需委请会计师查核签证并公布之。本党解散时,其剩馀财产归属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团体或主管机关指定之机关团体所有。
第拾贰章 党章修订
第二十八条经全委会决议,或全代会代表五分之一以上连署,得向全代会提出党章修正案。
第二十九条党章修正案须经全代会代表总额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出席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决议之。
第拾参章 附则
第 三十条 本党党章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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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旗 |
新党二字引用 国父孙中山先生之墨宝,主要是要献上至高无上崇敬之意。新党认同 国父孙中山先生的理想,那就是要追求民族统一、政治民主、民生均富的目标,要坚守公义、平等、和平、安全、务实、干净的原则。
新党的新字顾名思义就是「日新又新」的意思。党旗采用黄色底,黄色是中正之色、中道之意,代表着黄色大地滋养万物之意。而黄底蓝字的党旗,色泽鲜明、容易辨识,这一点对新党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新党初创期间,如果要在极短时间内深植民心,设计上就必须要有易读、易懂、易记的创意。至于黄色椭饼图案,椭圆形代表天体运行的轨迹,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既然天是渐行不灭的,君子就应当自强不息。而不息即是「新」的意思,代表新党生生不息,日新又新自强不息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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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党主席 |
郁慕明:1940年出生在上海,1948年随父赴台。1969年,郁慕明获得台湾军事院校“国防医学院”的硕士学位,1971年被台湾当局选派赴美学习,回台后担任“国防医学院”教授,1980年被评为台湾地区“十大杰出青年”。
1981年,郁慕明参加台北市议员竞选以高票当选,自此开始从政生涯。1985年,他再次高票当选台北市议员,此后连续三次当选“立委”。1990年郁慕明因不满时任国民党主席的李登辉推行“台独”路线,与赵少康、王建煊等人成立“新国民党连线”,并于1993年离开国民党,成立新党。
1996年后,郁慕明曾两次出任新党秘书长。2003年6月,新党举行创党以来的首次党主席直选,郁慕明以98%的得票率当选。担任党主席后,郁慕明带领新党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坚持反对“台独”;积极推动两岸交流,推动被称为“泛蓝阵营”的国民党、亲民党和新党整合,并继续在岛内政坛发挥影响力。
新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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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少康 |
民国七十九年五月,政治新锐赵少康、郁慕明、陈癸淼等人,有感于国民党高层黑金腐败及暗助台独等现象,亟思改革,乃组成「新国民党连线」。民国八十一年底的立委选举,「新国民党连线」成员获得了空前的胜利。
民国八十二年二月十一日,「新国民党连线」在追求党内民主和改革不被接受下,于国父纪念馆举办「请问总统先生」问政说明会,吸引了爆满的群众支持,也奠定了连线成员的改革决心和步伐。三月十四日,连线成员跨越浊水溪,在高雄中学举办问政说明会,遭被煽动的民众暴力闹场,即为「三一四高雄暴力事件」,参与活动的连线成员在九死一生中逃过劫难,至此对幸灾乐祸的国民党中央心态了然于胸,更认清了国民党高层和民进党间暧昧和相互为用的关系。
八月十日,「新国民党连线」成员延续中山先生的创党理念及众人的期盼下,由赵少康、郁慕明、王建宣、陈癸淼、李庆华、李胜峰、周荃等七人召开记者会宣布成立新党,八月二十二日,正式成立「新党全国竞选暨发展委员会」,会中除通过新党党章外,并票选由赵少康担任首任全委会召集人。
新党成立后,随即面临八十二年底的县市长选举,当时提名李胜峰参选台北县长、谢启大参选新竹市长。十一月二十四日,许历农在选前第三天,宣布退出国民党加入新党,震撼了政坛,新党因此士气大振。选举结果-计新党在台北县得到二十一万五千多票,得票率为16.3%,在新竹市得到一万五千多票,得票率为10.1%,二者占全省得票数3.1%,若加上结盟的四县市,计获得四十一万六千多票,占得票率5.54%,超过百分之五的政党比例门槛,对甫成立三个月的政党来说虽不算赢,也不算输。
民国八十三年一月二十九日,县市议员和乡镇市长选举,新党分别拿下八席县市议员。七月十三日,郁慕明出任第二任召集人。八月份正式提名赵少康参选台北市长、汤阿根参选高雄市长、省长参选人为朱高正,副省长搭档人选为姚立明。
台北市长选战在「保卫中华民国」的诉求及民众关心的公共议题中,声势高涨,而赵少康「建立新秩序」的文宣诉求,也为选战刮起了旋风。九月二十五日,在高雄劳工公园举行市长选举造势说明会,却遭民进党支持者闹场,发生严重肢体冲突,多人挂彩受伤,新党「南进」再度遭到暴力拦阻,此为「九二五事件」。十月二十二日,王建宣出任第三任全委会召集人。十一月十一日,发表由小轩作词、谭健常作曲、民歌手李建复主唱的新党之歌「大地一声雷」,凝聚了支持者的心,更为当时选情加温不少。
十二月三日,省市长及省市议员选举结束,台北市在弃黄保陈效应下,赵少康以四十二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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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高正 |
民国八十四年三月十四日,修改党章,确定立委与公职挂帅,全委会「以民意为基础,以立委为核心」的领导架构。三月二十九日台北新家开幕。四月二十二日党部迁至光复南路。七月二十日「新党之音」开播,为新党开辟了独立的发声管道。八月二十二日党庆大会上,立法委员陈癸淼接任第四任召集人。八月二十三日至九月六日,总统候选人王建宣率团访美宣扬新党理念,所到之处都掀起一股新党旋风,美国最大中文报「世界日报」以社论宣告:「新党俨然已是海外第一大党」。年底立委选战大获全胜,拿下二十一席,得票率12.95%,站稳第三大政党地位。
民国八十五年,新党和民进党立委联手「二月政改」后,一连串大和解、喝咖啡动作,让国民党措手不及,展现新党关键少数的力量。三月,第三届国代选举创出佳绩,新党首度出战拿下四十六席,得票率为13.67%。四月成立「廉政勤政委员会」,王建宣担任首任召集人。八月二十日,通过党章修正案「召集人任期一年,连选得连任一次」。陈癸淼获得连任,郁慕明接任秘书长。新党人数突破七万一千人。九月十四日,全委会下设政策研究、财务、劳工、妇女、青少年、国际事务、弱势团体、原住民等八个委员会,负责研拟政策、法案研究、与各社会团体联系。
九月二十一日,由于日本右派份子在钓鱼台盖灯塔,新党基于「捍卫中华民国、爱乡护土」之大义,举行保钓护渔大游行,金介寿议员并冒死登上钓鱼台。十二月二十七日,新党国发会代表团认为国、民两党勾结,背离改革道路,宣布退出国发会,并发表「真正的改革,新党绝不缺席」声明。
民国八十六年二月,立委朱高正连续召开记者会攻击全委会,移送廉勤会后于三月注销党籍,但已对新党造成莫大伤害。七月二日国大修宪,新党国代在理性抗争时遭两党国代夹击,多位国代受伤挂彩。七月十八日,新党国大为了不替国、民两党利益交换的修宪结果背书,没有参加三读即集体退出,并发表声明抗议修宪结果。八月二十一日,周阳山当选第六任召集人,王建宣留任秘书长。十月二十日,周荃宣布退出新党并参选台北县长,对杨泰顺构成严重打击。十一月二十九日县市长选举结果,提名七个县市全部顿挫,得票率降为1%。
民国八十七年一月三日,五位创党元老在王建宣家举行「披萨会」后,赵少康重返辅选的行列。一月二十四日,县市议员及乡镇市长开票结果,仅当选十席县市议员,新党再次重挫,周阳山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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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阳山 |
二月二十七日赵少康连续三天举行记者会,提出台湾应坚持「一个中国,不搞台独,不加入联合国」的主张,应尽速召开党代表大会,并举行开放式初选来提名立委,明确表示将扮演新党第二线发动机。三月八日王建宣辞秘书长一职。三月十八日成立大陆事务委员会,陈癸淼被票选为委员会召集人。三月二十一日,全委会决议聘请赵少康为「选举总督导」,并接受赵少康所提「开放式初选」的计划。同日决议领取政党补助金。
四月十八日,通过修正党章第二十五条「未经本党推荐,径行参与公职人员选举之党员,注销其党籍,且两年内不得再入党。」五月九日,全委会正式提名王建宣参选台北市长,同时通过由赵少康担任竞选总干事、郁慕明出任秘书长,并由创党立委分掌辅选兵符。八月一日,规划已久的立委、北高市议员提名开放式初选正式起跑,全省各大县市投票所呈现的热烈人潮,新党人气有重新凝聚的趋势。八月三日陈癸淼当选全委会第七任召集人。十二月五日,三合一选举开票结果,市长选举仅获得.91%的选票,当选十一席立委、九席台北市议员及一席高雄市议员;立委得票率只有7.06%,遭遇创党以来最大的挫败。
民国八十八年二月,因三合一选举失利,召集人陈癸淼请辞,由冯定国委员代理召集人一职。三月一日,李庆华出任第八任全委会召集人。三月二十日,全委会通过江炳伦为廉勤会新任召集人。七月二十二日,反对李总统两国论,向中共武力犯台说不,举办「和平反战大游行」。八月二十九日,全体公职人员大会通过征召李敖,代表新党参选二千年总统大选。
九月二日,为表达国人对国代延任自肥的强烈不满,前往中山楼发起「守夜返延任」活动。九月十一日,临时全委会决议通过,本党国大及立委于延任期间不得支领任何费用。九月二十三日,连夜运送救灾物资前往中部「九二一大地震」灾区,并于次日租用直升机前往灾区救援。十月十七日,为流离失所的灾民兴建「新希望村」货柜屋正式落成。十月三十一日,由民意代表、学者专家、灾区代表组成「唐山、阪神重建防震考察团」,前往中国大陆及日本考察震灾救援与灾后重建;考察报告辑印成书,作为政府施政与公职人员问政参考。
民国八十九年一月二十日,临时全委会正式通过由冯沪祥委员出任副总统候选人。在辅选活动中,全省共举办了十五场演讲会,掀起李敖旋风,致力于宣扬新党反对台独、主张统一、反对黑金的理念并作为小市民的代言人。三月十七日,总统大选前一天,李庆华辞召集人,并放弃党籍支持宋楚瑜。当天晚上举行临时全委会,选出郝龙斌为第九任全委会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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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敖 |
民主进步党于2000年执政后,中国国民党、亲民党、新党高举合作旗帜(即泛蓝),也正式宣告日后新党与中国国民党、亲民党紧密合作。2004年、2008年总统选举新党皆支持泛蓝阵营推出的候选人而没有推派参选人。2008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新党同意以中国国民党籍当选者有两人,不分区立委没有得超过5%的当选门槛,拿下38万多票,约4%。
胡锦涛就当前发展海峡两岸关系提出四点看法
中台办负责人:大陆方面将认真研究新党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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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之旅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大陆会给予新党访问团充分礼遇
访问团飞抵广州开始“民族之旅”
张德江会见新党访问团表示进一步推进粤台合作
郁慕明一行祭扫黄龙岗七十二烈士陵园
新党“民族之旅”有助继续改善两岸关系
南京之旅
李源溯:两岸总有让梦圆的那一天
访问团30枝百合花拜谒中山陵
访问团吊唁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
郁慕明:了解真相毋忘国耻
新党“民族之旅”与两岸中国人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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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锦涛主席会见郁慕明 |
大连之旅
李克强:新党来访有利于营造两岸中国人团结气氛
“一股悲愤力油然而生”——访问团大连纪行
访问团与大连台商座谈
构建两岸共同的民族认知
为民族复兴伟业奉献心力
北京之旅
胡锦涛:新党是台湾地区一支不可忽视的政治力量
贾庆林:台湾的命运与全民族的命运息息相关
中台办与访问团座谈
刘淇会见访问团时指出:京台合作前景美好
郁慕明人大演讲:中国人的未来
新党记者会:中国人的问题中国人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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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党 |
舆论热评
胡锦涛四点看法对加强两岸交流起积极作用
新党路线顺时势合民心
新党大陆行奏响反“独”反分裂最强音
“民族之旅”圆满结束两岸交流再掀热潮
弘扬抗战精神共创中华未来
中国国民党:自郁慕明接任党主席后,就高举“泛蓝合作”、“国亲新合作”等大旗,促成泛蓝阵营的团结。有鉴于2001年的立委参选,新党在台湾本岛提名的候选人全军覆没,使得投给新党的20多万选票形同浪费,2004年立委选举起,即鼓励公职人员投入中国国民党,披上中国国民党的旗帜参选(事实上绝大多数的新党成员原本就是从国民党脱党加入新党,因此可以说是重回国民党。),但就与国民党合并一事,其主席郁慕明于2008年初否定这个选项。
2006年,曾以新党籍身分担任民进党政府环保署长的郝龙斌也在新党的支持下加入国民党,并投入国民党内的台北市长候选人初选,最后顺利胜出,并于该年底的台北市长选举当选。
2008年因立法委员选举而与中国国民党关系发生变化。虽然仍有党员在新党背书下披上中国国民党的党籍参选区域立委。但是新党认为自己已经不提名区域立委来回避与中国国民党的选情冲突,中国国民党仍以文宣强打“不集中投票就是帮助民进党”,被新党认为“国民党戴新党绿帽”,而使新党在当届立法委员选举中,虽已拿下38万多票而成为"第三大党",但仍差1%功败垂成,未得到任何席次。但新党仍支持国民党籍马英九参选中华民国总统,也持续喊出“坚持正蓝”、“当泛蓝的防腐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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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建煊 |
第一届:赵少康
第二届:郁慕明、王建煊
第三届:陈癸淼
第四届:陈癸淼
第五届:周阳山
第六届:陈癸淼、冯定国
第七届:李庆华
第八届:郝龙斌、谢启大、营志宏、郁慕明
主席
第一至三届:郁慕明(2003年6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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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鸿泰 |
第三届:朱惠良、李庆华、周阳山、林郁方、郁慕明、郝龙斌、高惠宇、陈一新、陈癸淼、陈汉强、傅崑成、冯定国、蔡正扬、郑龙水、赖来焜、钱达、谢启大
第四届:张世良、冯沪祥、郑龙水、赖士葆、营志宏、谢启大、钟新财、李炷烽、郝龙斌
第五届:吴成典(属亲民党党团)
第六届:吴成典、赖士葆、费鸿泰、雷倩、曹寿民(除吴成典原为新党提名外均为中国国民党提名、新党背书)
第七届:赖士葆、费鸿泰(均为中国国民党提名、新党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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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龙斌 |
五院院长:王建煊(监察院长)
地方首长:郝龙斌1(台北市长)、李炷烽(金门县长)。
立法委员:赖士葆1、费鸿泰1
监察委员:周阳山、李炳南、马以工
台北市议员:侯冠群、潘怀宗、王鸿薇
新竹市议员:张祖琰1
金门县议员:杨应雄
注1:以新党背书、中国国民党身分当选者
新党全球资讯网:www.np.org.tw
价值中国:www.chinavalue.net相关条目
中国大陆政党列表
| 执政党 | 中国共产党 |
| 参政党 |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致公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民主建国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 |
台湾政党列表
| 泛蓝阵营 | 中国国民党(简称国民党)、亲民党、新党 |
| 泛绿阵营 | 民主进步党(简称民进党)、 台湾团结联盟(简称台联)*近来数次否认其属泛绿阵营,改以“第三势力”为政党号召、 建国党、新国家连线 |
| 两大阵营以外 | 无党团结联盟(简称无盟)*声称中立,惟历次在选举及立法院表决中与泛蓝靠拢、台湾劳动党 、台湾绿党、第三社会党、工党、台湾吾党、台湾农民党、红党、客家党 |
香港政党和压力团体
| 泛民主派 | 民主党、公民党、香港职工会联盟、香港民主民生协进会、街坊工友服务处、前线(政党)、社会民主连线 |
| 亲建制派 | 民主建港协进联盟、自由党、香港工会联合会、泛联盟、港九劳工社团联会 |
| 其他 | 四五行动、支联会、民间人权阵线、香港公民协会 |
| 地区政团 | 民主救港力量、南方民主同盟、公民起动、公民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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