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以文取士,策为其最重要试项,“明经”为其“常选”两个科目系列之一。然明经试策文本传世极少,其形式体制多不能详。其发展变化大致呈现为三个阶段:由一项制至二项制最后稳定为三项制。前两个阶段试“经策”(“墨策”),可能短期和局部采用过“射策”形式,其直接文本今不得而见,然第三阶段所试“口义”或“墨义”应是此前“墨策”的变化形式,阿斯塔那唐墓出土的《论语》试策习业读本残片可视为其简化的文本形式;所试“时务策”则超出“射策”而进入“对策”层面,传世的权德舆明经策问表明其形式体制已臻成熟,可作为相对独立的文章看。
汉代出现的选举科目之一﹐至宋神宗时废。被推举者须明习经书﹐故以明经为名。这一科目似始于武帝时。从昭帝到成帝世﹐龚遂﹑翟方进等都以明经入仕。
两汉举明经并不定期﹐也无固定名额。东汉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曾下令郡国人口满十万者举五人﹐不满十万者举三人。这种按人口比例荐举应属特殊现象﹐因为史籍中仅一见。
明经由郡国或公卿推举﹐被举出后须通过射策以确定等第而得官﹐如西汉时召信臣﹑王嘉﹐都因射策中甲科而为郎。明经也有除为博士﹑文学等官者。汉代设置这一科﹐为儒生进入仕途提供了渠道。
魏晋之时﹐似无明经之举。南朝又出现了明经。国子学学生﹐例以明经射策出仕﹐成绩优者为高第。学馆外也有举明经者。北周及隋﹐也有明经之举。
唐代明经与进士二科构成科举制基本科目﹐明经又分为五经﹑三经﹑二经﹑学究一经﹑三礼﹑三传等﹐要考试帖经(主考人将应试人所习的专经文句﹐遮掩其前后文﹐留下一行﹐令其诵读全段﹐以测验其记忆力﹐并定出优劣﹐名为“帖经”)﹑墨义以及时务策。录取时分四等﹐分别按从八品下﹑正九品上﹑正九品下﹑从九品上授官。明经考试主要试记诵﹐比进士容易。参试者及录取员额亦较进士为多。因而在时人心目中﹐明经不如进士地位高。
宋代科举除进士外﹐诸科中亦有九经﹑五经﹑三礼﹑三传﹑学究等科﹐是由唐代明经而来﹐考试之法亦与唐相近。仁宗嘉佑中﹐又于进士﹑诸科外别设一明经科﹐分二经﹑三经﹑五经﹐考试时问大义十条﹐试时务策三条﹐出身同于进士。神宗时﹐明经与诸科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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