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测试正视眼的调节幅度?可通过直接测量,也可通过测量调节近点计算之。
直接测量法:
(1)遮盖一眼,先右眼,后左眼依次单眼进行。
(2)注视5m远处视力表1.0视标。
(3)在试镜架上放入凹球面透镜,逐增度数,直至视标开始模糊,记录视标尚未发生模糊的最大凹透镜镜度,即为该眼调节幅度。
也有以视标持续模糊开始位置时的凹透镜镜度,记为调节幅度。
近点测量法:
(1)遮盖一眼,先右眼,后左眼依次单眼进行。
(2)将近点尺的视标(或以近视力表代之)由远逐渐缓慢近移,令其注视该视标(或近视力表中0.6视标)直至视标开始模糊,再后移少许,复又清晰,记录尚未发生模糊的最近距离(从角膜顶点量起)。该距离即为近点距离(m),其倒数即为调节幅度。如调节近点距离为20cm,则其调节幅度为1/0.2(m)=5.00D。
5m以远的平行光,在不用调节的情况下,通过眼的屈光系统的屈折,清晰地集焦于视网膜黄斑部中心凹处,此为正视眼。也就是说,眼的屈光系统,包括角膜、眼房水、晶体和玻璃体为一同心共轴的一组屈光质,其焦点与视网膜的位置相适应,换句话说,眼的总屈光力正常、眼球轴长正常,两者相适应,此为正视眼。
如果5m以远的平行光,在不用调节的情况下,通过眼的屈光系统的屈折,不能清晰地集焦于视网膜黄斑部中心凹处,眼屈光系统的屈光力与眼球轴长不相适,即为屈光异常或屈光不正。根据焦点与视网膜位置的关系,屈光不正可分为近视与远视两类。近视又以其程度分为300度或以下的低度、300度以上至於600度的中度、600度的上至900度的超高度近视。如果在焦点处不能集焦成一点,而是形式两条焦线组成的光锥,此为散光。
由此可见,眼的屈光状态取决于眼的屈系统的屈光力和眼球轴长两个要素。就近视而言,低度近视主要与角膜的屈光力有关,中、高度和超高度近则与眼球轴长密切相关。
必须指出,正常人群中,屈光度正好为0的正视眼为数甚少,因此,视力正常而伴有微小屈光不正者亦列入正视眼的范围内,有提出正视眼的标准为0.00D~+0.75D或-0.25D~+0.50D。正常人群中,屈光不正的患病率约为36%,高度和超高近视约占人群中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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