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荩(1872-1903) 近代资产阶级维新派。湖南善化(今长沙市)人。字愚溪,原名克诚。“戊戌变法”时,与谭嗣同、唐才常等交往,认为要革新湖南,非有一番破坏不能奏功效。变法失败后,留学日本。1900年(德宗光绪二十六年)春返回上海。与唐才常等共组“正气会”,旋改名“自立会”,任干事,主持交通,出力甚大。随至汉口,致力自立军运动,为右军统领,活动于湖北新堤。事败后走上海,潜往北京,进而从事反清活动。1903年,因揭露《中俄密约》于天津英文报纸上,引发在东京的中国留日学生和国内各阶层的反对。7月19日被逮捕,后被判斩立决。适逢慈禧万寿庆典,不宜公开杀人,遂改判立毙杖下。31日,沈荩被狱卒杖打200余下,尤未致死,最后用绳勒之而死。这就是著名的“沈荩案”。遂激起各界人民的义愤,对清政府严厉抨击,进一步促进了革命运动迅速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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