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早期台湾社会一种道德制裁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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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门风 |
专门惩罚破坏婚姻或名誉的人,而且事后不能再追究责任。
早期台湾社会因为对女子贞操较重视,所以一但发现新娘嫁到男方家,如果不是处女,新娘不但要坐回头轿,女方家还得准备金纸、鞭炮和蜡烛到男方家洗门风,表示道歉。演变到后来,不论退婚、通奸、偷窃、毁谤等都会公开被罚,都需请村里的人抽烟、吃槟榔,甚至请看野台戏等,让大家知道他做错了事。
早期台湾社会因为对女子贞操较重视,所以一但发现新娘嫁到男方家,如果不是处女,新娘不但要坐回头轿,女方家还得准备金纸、鞭炮和蜡烛到男方家洗门风,表示道歉。演变到后来,不论退婚、通奸、偷窃、毁谤等都会公开被罚,都需请村里的人抽烟、吃槟榔,甚至请看野台戏等,让大家知道他做错了事。
2007年9月11日台湾的新闻媒体报导﹕云林地区某男子因为勾搭友人之妻,还对外放话说被「仙人跳」所陷害,致使戴了绿帽的友人怒不可遏,除拒收赔偿金外,还坚持要罚奸夫「在菜市场下跪4小时、敬全街吃槟榔和香烟」,为他家「洗门风」。
云林发生男子通姦跪街「洗门风」事件,引起社会热烈讨论。其实「洗门风」在古代主要是约束女性贞操,算是道德制裁的手段,后来被沿用,只要做错事不论通姦或者毁谤别人,就要公开受罚,道歉之意。不过,就算双方当事人都同意以跪地洗门风方式和解,由于处罚违反了善良风俗,也如同动用私刑,因此,有于法不容的疑义。 民俗专家余文瑞指出,演变到现在,就是一方做错事,另一方要求公开道歉,不论通姦、偷窃或者毁谤别人,都要公开受罚昭告世人。云林这起男子通姦在市场被罚公开道歉的事件,经过媒体披露之后,引起社会热烈讨论,除了「洗门风」的习俗之外,适法性也引起争议。虽然双方当事人是经过调解之后,同意以跪地道歉方式和解,双方私下契约已经生效,但调解要送法院审查,法界人士认为,当事人跪在菜市场,显然违反善良风俗,也如同动用私刑,明显于法不容,法官是否会核定,仍要进一步研究。
台视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