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种:具有共同祖先的所有成员构成了一个物种,它们最终可以追溯到一对最早的祖先。
物种并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是自然存在的实体。同一物种的个体之间的关系,并不是一种只存在于造物主心中的抽象的关系,而是存在于自然界中的物质关系:一个物种就是一个能够通过生殖繁衍自己的群体。我们要鉴定两个群体是否属于同一个物种,不能像分类学家那样只比较标本的形态,而是要看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生殖屏障,是否能产生可育的杂交后代:“如果两个动物通过交配,能够繁衍自己并保持该物种的形态,我们应该认为它们属于同一个物种;而如果它们不能以类似的方式产生后代,我们应该认为它们属于不同的物种。”
任何生物在分类学上都归属于一个物种(species)。物种是生物分类的单位,但是不能因此而把物种理解为人为制定的单位。物种是客观存在的,分类学就是以物种客观存在这一事实为根据的。在同一地区中可以存在着差别很小的不同物种,但是如果它们确实是独立的物种,它们就必然界限分明,互不交配,各自产生自己的后代。有经验的人,即使没有学过分类学,也能根据直459观的经验,正确鉴定物种。1927年美国的一支鸟类考察队到新几内亚一个偏远地区考察鸟类。根据形态特征,他们鉴定了138种鸟,而当地人虽未受过生物学训练,却由于以猎鸟为生,经常接触各种鸟类,竞能识别其中的137种,每种均有土名,这就说明生物种不是人为的单位,而是客观存在的。
那么,什么是物种呢?一般认为“物种是形态上类似的、彼此能够交配的、要求类似环境条件的生物个体的总和”。也有人给物种下了一个比较长的定义:“物种乃是生物世界发展的连续性与间断性的统一的形式。生物世界通过物种的形式而发展,以物种的形成为发展的一定阶段:在有性别的动物中,物种呈现为统一的繁殖群体,由占有一定空间,交替分布的种群所组成,而与其他的物种群体在生殖上是隔离的”。这个定义比较全面,说明了物种在发展过程中的地位,即物种是连续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不连续阶段,也说明了物种的一个重要特征,即物种内的个体之间可进行有性生殖,而不同物种之间存在着生殖隔离。
从现代遗传学的观点来考虑,也许一个比较简单的定义应是:物种是一个具有共同基因库的、与其他类群有生殖隔离的类群。这个定义把有无基因交流作为划分物种的主要依据。形态上十分不同的类群,只要能彼此杂交,依然是一个种。所以,家畜、家禽及栽培植物中的许多品种,形态上可以十分不同,但仍可以杂交,因此只是一个物种的不同品种。这个定义虽然正确,指出了鉴定物种的重要标准,但在实际应用中却有困难。不同的物种一般在形态上都是有差别的,根据形态特征进行物种鉴定不但有效,而且方便,并且完全排除形态特征是不现实的。例如,对于化石,我们就无法知道它们有无基因交流。对于只进行无性生殖的生物以及细菌等原核生物也不能根据有无基因交流来鉴定物种。另一方面,有些物种在自然界没有基因交流,但如人为地创造条件(如消除地理隔离以及性成熟时间不同等障碍),却能使它们杂交成功。多种植物的种间杂交就是这样实现的。
从上面的讨论可知,物种是一个类群,有形态、地理分布、生理、行为以及生殖等多方面的特征,而最主要的区分物种的根据则是有无生殖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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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译: species 来自icib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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