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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罗豪才
性别:男
民族:汉族
出生:1934年3月生
籍贯:福建安溪人
其他:致公党成员、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教授
1951年4月至1952年7月在新加坡被殖民地当局监禁。1952年至1956年在广东省广州知用中学、江苏省无锡市第一中学学习。1956年至1960年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1960年至1984年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系副主任。1984年至1985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进修。1985年至1986年任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1986年至1993年任北京大学副校长、教授,北京市侨联主席,中国侨联副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致公党中央副主席。1993年至1995年任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北京大学副校长、博士生导师,中国侨联副主席。1995年至1997年任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侨联副主席。1997年起任致公党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98年3月当选全国政协副主席。第八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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