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1940~1962)出身于贫农家庭。7岁就成了孤儿,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建国后,受到党和人民政府的亲切关怀,被送入学校读书。1956年高小毕业后,在乡人民政府和中共望城县委会当通讯员和公务员,被评为模范工作者。1957年2月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1960年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编入工程兵运输连。1960年11月8日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升任班长。他除完成本职工作外,还想法为党多做工作,经常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做好事,助人为乐,“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入伍不到三年,荣立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被评为“节约标兵”和“模范共青团员”,并被选为抚顺市人民代表。1962年8月15日因公殉职。时年2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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