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2月22日由公安部发布的《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对高速公路的定义为: 高速公路是指经国家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符合高速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和服务设施,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
1997年版《辞海》对高速公路的解释为:“高速公路是指供汽车高速行驶的公路。一般它能适应每小时120公里或更高的速度,要求路线顺滑,纵坡度小,路面有4-6车道的宽度,中间设分隔带,采用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高效路面,在必要处设坚韧的路栏;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应有必要的标志、信号及照明设备;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在路上行驶,与铁路和其它公路相交时采用立体交叉,行人跨越则用跨线桥或地道通过。”











